多米尼克的国家体制

多米尼克国是一个单一制议会共和国,依照 1978 年《多米尼克联邦宪法令》治理,该令于 1978 年 11 月 3 日生效。总统为国家元首;总理和内阁行使行政职能,并向众议院负责。国家各部委和部门提供大多数公共服务;地方议会和卡利纳戈议会则在中央监督下管理特定地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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