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果民主共和国没有负责友谊事务的国家机关,也没有国家登记制度或统一的交往渠道。日常用语包括法语的友谊(amitié)、友谊、同伴关系、同伴群体(groupes de pairs)和朋友网络(réseaux d’amis);具体用词取决于语言和场合。友谊可能通过学校、青年和社区活动、宗教团体、体育和文化项目、学校和平俱乐部,以及与流离失所或人道援助相关的倡议发展。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以及名为U-Report Tour的青年项目和青年志愿者网络支持联系和社区参与,但不会为友谊创设法律身份。 联系可通过当面交流、移动网络和互联网进行。可及性不均衡:根据国际电信联盟2024年数据,19.7%的人口使用互联网,每百人有30.1个活跃移动宽带用户,44.3%的人拥有手机。约55%的人口可使用至少3G网络,约45%可使用LTE。因此,通话余额、数据费用、交通、贫困、不安全和流离失所都可能阻碍定期联系。这些数据描述的是全国状况,并不意味着每个省、城市或难民安置点都有相同的接入水平。 在冲突和流离失所情境中,友谊可能带来情感支持、实用信息、团结互助以及获得其他援助的机会。同时也可能出现分离、孤独、污名化、威胁和安全风险。联合国难民署(UNHCR)的社区中心、地方保护委员会、青年团体、同伴和社区网络,以及社会或娱乐活动,都是实际的接触渠道。UNHCR、难民援助机构(CNR)、合作组织以及卫生和心理社会服务可能提供保护、教育、健康或心理社会支持,但它们并非建立或维持友谊的机构。 《宪法》保护思想和宗教自由、表达自由、和平集会、行动自由、隐私、通信和电信保密以及结社自由等权利。这些权利受法律、公共秩序、道德和他人权利的限制。友谊本身不会产生独立的联系权利,也不产生维持关系的法律义务。儿童还享有隐私和结社自由方面的额外保护,但可能受到父母或法律限制。 私人友谊没有统一费用、期限或正式申请程序。根据具体情形,移动通信、数据、交通或参加活动可能产生费用。能否加入群体或使用支持服务取决于地点、服务提供者和安全情况。友谊可以自愿结束,例如减少联系或终止关系;没有正式终止程序。如遇威胁、胁迫、剥削或暴力,可视具体情况考虑联系地方保护服务、卫生服务或心理社会支持。浪漫关系、共同居住和单纯熟人交往不属于友谊本身的主题范围。 关于友谊频率和持续时间的全国统计有限。因此,金沙萨、北基伍、南基伍、伊图里或个别流离失所地点的情况不宜轻易推广到整个刚果民主共和国。
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友谊
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友谊是一种自愿、私人且非浪漫的关系,包含持续的相互联系。友谊往往通过学校、青年和社区活动、宗教团体、体育、文化或人道主义项目发展。不过,交通成本、网络覆盖有限、不安全、贫困和流离失所都会使面对面见面和移动通信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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