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税务局(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简称IRD)负责管理主要国内税种;海关与消费税局负责进口关税和消费税。财政部负责国家财政管理;尼维斯岛行政机构也承担与尼维斯岛税收相关的职责。圣基茨和尼维斯共用联邦税法,但两岛的财产税税率和部分旅游税费不同。 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圣基茨和尼维斯注册成立的公司通常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非居民公司或个人若在圣基茨或尼维斯设有常设营业机构,也可能负有年度申报义务。当地注册成立的公司通常必须申报,即使没有营业额,或声称享有税假或免税待遇。公司税申报表一般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半月内提交;财政年度于12月31日结束的,通常应在4月15日前申报。公司预缴税一般应于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缴纳,余额在提交申报表时缴清。 非法人企业税适用于个体经营者、合伙企业及其他未注册成立的企业。税额通常按总销售额的4%计算。国内税务局通常按季度征收,并对商品和服务分别给予每季度东加勒比元37,500元和6,000元的免税额。12月至次年2月、3月至5月、6月至8月、9月至11月这几个期间,通常分别对应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的缴款期限。合伙人可能对税款负连带责任。《非法人企业税法》还规定可一次性选择所得税处理方式;做出选择前,应结合企业结构和账目记录评估。 增值税(VAT)适用于应税供应和进口,标准税率为17%;酒店住宿和餐饮服务可能适用10%的优惠税率,部分供应适用零税率或免税。免税项目包括保险、运输、教育、贷款利息、电力、家庭用水及许多医生或牙医服务。登记了增值税的企业通常可以抵扣与应税经营相关的进项税。商品年营业额超过东加勒比元150,000元,或专业服务年营业额超过东加勒比元96,000元,即达到登记门槛。举办公共娱乐活动的,可能须在活动前七日登记。增值税申报表通常须在次月15日前按月提交。逾期登记可能导致追溯征收增值税,并处以最高可达销项税额两倍的附加罚款。 财产税根据市场价值计算。国内税务局公布的税率表区分圣基茨和尼维斯,也区分住宅、商业、住宿、农业和机构用途。例如,圣基茨住宅建筑和土地的公布税率分别为0.002,商业税率分别为0.003;尼维斯住宅建筑和土地的公布税率分别为0.00156和0.0075,商业税率分别为0.003和0.002。适用这些税率时,应查阅《财产税法》和当前估值记录。通常缴款日为6月30日;因估值工作,尼维斯将2026年的期限延至9月30日。新建成住宅自完工起可享受一年免税期;农业、教育和机构用途的免税则须经官方认定,不可自行认定符合条件。 进口商品由海关与消费税局按照加勒比共同体共同对外关税和基于商品编码的分类进行评估。进口关税可能为0%至70%,许多商品适用25%。海关服务费通常为6%;进口增值税通常为17%,按相关进口计税基础计算,并计入适用的关税和征费;消费税则视商品而定。海关计算器提供的是估算,不是有约束力的税务评估。旅客免税额度以及食品或替代能源设备优惠,可能取决于适用时限或法定文书;未核实商品分类和优惠规则前,不应假定免税。 旅游相关收费与普通增值税分开。《酒店住宿及餐饮税法》规定,酒店住宿和餐饮收费按7%征收。在圣基茨岛,岛屿提升基金还可对酒店和餐饮收入加收2.5%,并对非居民离境、每日汽车租赁和旅游项目收取1.50美元费用。自2025年6月起,尼维斯对酒店和宾馆住宿,以及注册酒店和餐馆供应的食品与饮料征收3%的旅游发展税。适用时,企业应在账目和客户发票中分别列明各项收费。 向非居民付款可能触发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技术、专业或管理服务费以及保险等项目的预提税。当前官方资料相互矛盾:国内税务局手册注明15%,而法律和表格摘录显示10%。因此,应在扣缴前针对具体付款、来源、常设机构情况以及任何双重征税协定,向国内税务局确认适用税率。目前申报和缴款通常按季度办理,日期约为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圣基茨和尼维斯还参与税务信息交换、双重征税协定和相互协商程序。财政司长担任税务合作主管机构负责人。共同申报准则(CRS)依据《2016年第13号法案》和《2016年第32号法定规则与命令》实施;国内税务局主管机关每年接收自动交换报告。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FATCA)采用1B型安排,金融机构经国内税务局向美国国税局申报相关美国人士账户。离岸标签或尼维斯企业架构本身不会产生免税待遇,也不能证明全球收入不受相关规则约束。 企业通常需要营业与职业执照,并在国内税务局登记,此外还需根据具体业务办理相应登记。电子服务和SMARTS系统支持申报与缴款;财产税数字服务正在逐步推出。税务记录须以英语保存至少六年。国内税务局可以审计;未申报时可依据最佳判断作出评税,并可在条件允许时重新评税。即使无需缴税,仍可能需要提交申报表。取得完税证明通常要求申报和付款均已完成,或已获接受的缴款安排。 税务局局长可以批准延期,但延期不一定会停止利息或罚款。逾期缴款罚款通常为10%;逾期申报罚款常为每月东加勒比元100元或该税种规定的金额。企业所得税、非法人企业税、财产税和预提税的月利息通常为1%;增值税、酒店税和岛屿提升基金的月利息通常为1.25%。虚假或遗漏信息可能导致少缴税款部分被处以25%的罚款。评税异议通常须在30日内提出;企业税行政复核可能有一个月期限,之后的上诉也可能须在一个月内提出。进项增值税超额可形成抵免或退款申请;其他多缴款通常先抵扣欠款,确认余额后才退款。 社会保障缴费、营业与职业执照费、车辆和驾驶执照费、移民或公民身份费用以及公司设立成本,不属于独立税种分支。它们仍可能影响在圣基茨和尼维斯经营或生活的总成本,但应与此处所述税务规则分开分析。
圣基茨和尼维斯的税收
圣基茨和尼维斯的税费涉及企业所得、商品和服务、财产、进口以及部分旅游活动。个人工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该税于1980年废除;但增值税、财产税、进口税和消费税、旅行税以及某些预提税或租赁相关税费仍可能适用。公司和非法人企业适用不同的所得税规则、申报期限和缴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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