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与选举在利比里亚

利比里亚的政治制度将国家的宪法组织与决定重要公职的选举结合起来。《利比里亚宪法》是该国的最高法律,国家权力由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分立。选举使符合资格的利比里亚公民能够选出国家代表以及总统和副总统。

国家

利比里亚是一个单一制主权共和国,依照《利比里亚宪法》治理;该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国家权力由国民立法机关、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分担,彼此制衡。国家通过15个郡及其地方行政机构开展治理,公共财政、监督、信息获取和安全事务则由指定机构负责。

选举

利比里亚全国选举选出总统和副总统联合竞选搭档、参议院和众议院议员,有时也选举地方酋长或决定全民公投结果。总统和副总统任期六年,参议员任期九年,众议员任期六年。年满18岁的利比里亚公民登记后可在一个选区投票,但受法律规定的排除情形限制。国家选举委员会负责选民登记、投票、计票和公布结果。

VivAVia 可能会出错。请核实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