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苏丹没有记录显示全国存在统一的约会或求爱官方制度。不同习惯社区、州、城乡地区及受流离失所影响的地区,做法各异。家庭、氏族、社区和宗教期待可能影响择偶;婚前性行为或怀孕可能受到强烈污名。贫困、不安全、家庭压力、聘礼期待和权力不平等可能导致童婚或强迫婚姻。恋爱关系不会自动成为婚姻;未婚伴侣关系也不会产生全国统一的财产、扶养、监护或继承权利。 《过渡宪法》承认适婚年龄者组建家庭的权利,并要求双方准配偶自由且充分同意。《2008年儿童法》将儿童定义为未满18岁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一份法律概况将女孩最低结婚年龄列为18岁,且未报告例外,但法律执行薄弱且不均。童婚仍然普遍:现有全国数据显示,约51.5%的女孩和妇女在18岁前结婚或进入结合关系;该数据依据2015至2016年人口与健康调查,受数据年代和定义限制。这些数字不能用来推断某个城市或社区的情况。 婚姻通常会在伴侣、家庭、氏族和社区之间建立联系。在习惯婚姻中,聘礼可能包括牛、现金或其他资产,但数额和流程因社区而异;南苏丹没有全国聘礼价格表或统一仪式时间表。部分地区的习惯法院和传统领袖可能处理关系或家庭纠纷,其职能和实际权力各不相同。社区调解不能代替同意、紧急医疗照护、幸存者保护或刑事调查。 安全和性健康需要分别关注。《2008年刑法》将违背他人意愿或未经同意发生性行为视为强奸,并规定未满18岁者无法作出有效同意。该法对强奸的法定定义排除了已婚夫妻之间的性交,形成严重保护缺口。同一法律将同性性交定为犯罪,同性结合没有确立的法律认可;LGBTQ+人士可能面临很高的法律和社会风险。现有全国性综述显示亲密伴侣暴力普遍存在,但可能有漏报,且不应将患病率套用于每段关系。冲突、流离失所和洪水可能增加危险;遭受暴力的男性和男孩还可能面临额外污名和求助障碍。 性与生殖健康服务可及性不均。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2024/25年报告给出的现代避孕普及率为6.4%,任何避孕方法使用率为7.1%,未满足需求为29.6%。农村地区服务短缺、污名、错误信息、冲突和医疗设施中断都会限制服务可及性;近期全国范围内青少年和青年友好服务的覆盖情况无法可靠测量。全国有13家医院内的一站式中心提供综合支持;报告称有5,148名妇女和女孩获得医疗、心理社会和法律服务,但服务可及性因州、郡和流离失所地点而异。 遭受暴力者可通过以幸存者为中心的入口求助,例如妇女与女孩友好空间、流动或社区个案工作者、卫生设施或一站式中心。转介可能包括临床强奸处置等医疗服务、心理社会支持、法律援助、警察或司法服务、庇护和安全空间。已记录的合作伙伴服务覆盖上尼罗州、琼莱州、团结州和大皮博尔行政区,但全国合作网络并不完整。支持工作应以保密、安全和幸存者的选择为准。 结束婚姻或结合关系没有统一的全国成文家庭法程序。根据习惯制度、宗教和州的不同,分居可能由习惯法院处理,也可能无需法院、通过协议解决。部分习惯规则要求退还聘礼,这可能使分居更加困难。监护、财产、继承和解除婚姻权利各异;现有证据无法确认未婚伴侣享有统一的赡养费或财产权利。约会、咨询、婚姻或分居没有可靠的全国费用和时间标准;仪式、聘礼、交通和服务费用取决于社区、服务提供方、安全状况和距离。
南苏丹的恋爱关系
南苏丹的恋爱关系主要受个人同意、家庭和社区期待、习惯做法、宗教及安全状况影响。恋爱关系本身没有全国登记或许可制度;正式认可主要与婚姻或结合有关。婚姻须得到双方准配偶自由且充分的同意;童婚、强迫婚姻、暴力和未经同意的性行为则带来严重的法律与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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