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利亚阿拉伯共和国是叙利亚的正式国家。《宪法宣言》是现行过渡宪法框架,共有53条。它规定叙利亚是不可分割的领土和政治实体,禁止转让领土,并规定阿拉伯语为官方语言。总统必须是穆斯林,伊斯兰教法学是立法的主要来源;《宣言》保障宗教自由、文化和语言权利、平等,以及经批准的人权条约所载权利。根据第51条,现行法律继续有效,除非经修订或废止。《宣言》保障意见、表达、信息和新闻自由、隐私、行动自由以及公平聆讯,但允许因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公共安全和秩序、预防犯罪、公共卫生和道德等原因加以限制。 总统府和部长会议构成行政部门。总统艾哈迈德·沙拉任免副总统和部长,担任武装力量总司令、代表国家、签署条约、提出立法,并可在一个月内提出说明理由的否决。2025年3月30日组成的内阁主要职务包括外交、国防、内政、司法、财政、地方行政与环境、新闻和行政发展。人民议会拥有立法、预算和条约权限,并可问责部长。其成员中三分之二间接产生,三分之一由总统任命;任期30个月,可续任。2026年7月,议会有206名成员,其中22名女性;70人为总统任命,其中包括15名女性。 司法体系包括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最高司法委员会监督普通法院和军事法院,国家委员会处理行政司法事务,国家诉讼管理局则设于司法部。最高宪法法院有七名由总统任命的成员,于2026年7月5日设立,其中包括两名女性。民众可通过请愿和法律程序办事,可经司法审查质疑行政行为,并可依赖辩护、上诉和无罪推定等保障,但司法机构独立性仍在巩固中。法院和行政费用、期限因领域而异,没有适用于全国的可靠统一时间表。 叙利亚正式划分为14个省,包括大马士革、乡村大马士革、阿勒颇、霍姆斯、哈马、伊德利卜、拉塔基亚、塔尔图斯、代尔祖尔、拉卡、哈塞克、德拉、库奈特拉和苏韦达。行政体系通常由中央国家机关延伸至省、区、次区,再到市政或其他地方行政单位。地方行政与环境部、省长、市政府和地方单位共同承担地区行政职责。叙利亚东北部原有的单独行政体系正在正式整合:2025年3月10日的协议涵盖民事和军事机构、口岸、机场及石油和天然气;2026年1月18日和29日的协议推动了该进程的落实。2026年8月25日,叙利亚民主力量正式解散,不再作为独立军事组织存在;东北和东叙利亚民主自治行政区的民事机构并入国家机构。哈塞克仍有地方代表机构,以及与内政部相关联的地方警察。正式的领土统一尚未带来各地区相同的行政服务或安全水平。 民众通常通过各部委、省政府办公室、民政机构、民事登记处和市政单位获得公共服务。出生及民事身份登记有助于获得教育和其他服务。返乡居民可能还需要民事登记记录以及住房、土地和不动产权文件。民事登记中心正逐步数字化,但行政延误、办公室关闭、基础设施损坏和产权文件办理困难,仍会拖延返乡和服务获取。费用和办理时间取决于服务和地点;全国没有适用于所有地区的可靠统一收费表或标准办事期限。公民、返乡者和国内流离失所者的实际要求可能因其文件而异。 公共财政按照年度预算程序,从拨款执行至决算。2025年公共收入约为3,842亿新叙利亚镑,支出约为3,792亿,盈余约50亿;关税收入约占收入的39%,工资和薪金约占支出的41%。2026年《公民预算》预计收入为9,588亿新叙利亚镑,约合87.16亿美元;支出为1.1567万亿新叙利亚镑,约合105.16亿美元。收入构成为税收、费用和关税占50%,石油和天然气占28%,其他来源占22%;支出构成为经常性支出60%、投资27%、补助和社会保障13%。2026年上半年实际收入约27亿美元,支出约37亿美元,赤字约10亿美元。自2026年5月起,石油和天然气收入已转入财政部。中央银行推出了新货币,但银行体系仍运作失灵,政策工具有限。世界银行提供的1亿美元金融部门现代化赠款和2,000万美元公共财政管理改革项目支持机构复苏。税务、海关以及依法采购公共物资的义务,依相关规则适用。 监督机构包括中央财务控制组织、中央监督与检查局、检察官、法院和人民议会。2025年,中央财务控制组织报告了246起腐败案件、54项旅行禁令和62项预防性扣押。审计信息仅部分公开,但正在制定符合国际最高审计机关组织(INTOSAI)标准的风险导向方法。投诉、检查和审计可促成文件记录、移交、司法行动、资产冻结或追回。现有全国审查资料未能确认存在完全核实的独立监察专员等同机构。过渡司法旨在依法处理真相、问责、赔偿和机构改革。国家过渡司法委员会和国家失踪人员委员会正在建立信息系统、绘制万人坑分布图并就立法进行咨询;关于失踪人员法律的咨询涉及约500名利益相关方。这些流程预计需要数年,并需要公共机构合作和保存记录。 《宪法宣言》承认表达、信息、出版、新闻、结社和工会活动自由。信息部、其外国媒体部、叙利亚阿拉伯通讯社(SANA)和媒体许可机关负责管理准入和专业活动。2026年,在与1,000多名记者协商后,推出了专业和伦理《媒体行为守则》。外国记者需要官方入境和工作许可;许可机关可暂停不合规的媒体机构或平台。因此,法律保障与许可和安全管控并存。已审阅资料未能确认有新颁布的政党或社团综合法律。 国家声称对武装力量拥有正式垄断权。《宪法宣言》禁止私人军事或准军事组织,并规定武器由国家掌管。国防和内政主管机关、专业化国家军队、内部安全部队、地方警察、总安全部队和国家安全委员会构成主要安全体系。整合安排规定对前叙利亚民主力量成员进行审查和安置,由国家接管监狱和“伊斯兰国”被拘押人员,并将口岸、机场和能源设施移交国家管辖。实际安全状况仍不均衡,原因包括“伊斯兰国”袭击、非法武器和麻醉品、未爆弹药、苏韦达地方暴力、以色列在库奈特拉和德拉的入侵与炮击、行动限制及更广泛的地区干预。总统可在国家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宣布最长三个月的紧急状态;若要第二次延长,则须获人民议会批准。通常须经司法决定才能逮捕或拘留,现行犯除外;《宣言》保障人格尊严,并禁止酷刑和强迫失踪。
叙利亚的国家体制
叙利亚拥有正式建立的国家体制,但其实际治理能力在全国各地并不均衡。2025年3月13日通过的《宪法宣言》构成最长五年的过渡宪法框架,只有在永久宪法通过并随后举行选举后才终止。国家权力涵盖国家机构、14个省、公共行政、财政、监督、公共自由和安全,但地方控制和服务提供仍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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