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布提的劳动法

吉布提《劳动法典》(Code du Travail)规定受雇工作的规则,包括劳动合同、工时、工资、休假、工作场所保护、员工代表、争议和解雇。该法在吉布提全国适用于大多数私营和准公共部门雇佣关系。强迫劳动受到禁止,最低工作年龄为16岁,同等价值的工作不论出身、性别、年龄、身份或信仰都适用同工同酬。常设公共行政部门、军队、宪兵、警察和民防人员适用不同的公共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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