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布提的约会主要发生在家庭、宗教和非正式环境中。没有证据表明全国存在统一的约会制度或负责未婚伴侣关系的国家机构。订婚(fiançailles)也只是承诺,并非婚姻。订婚不产生抚养义务,法官不能强迫双方结婚;赠礼返还可能适用相关规定。没有资料记载国家对约会或非婚同居进行登记或给予法律承认。 正式婚姻须在宗教婚姻登记官面前缔结。婚姻要求双方同意、两名品行端正的证人、婚姻赠礼,并由女方监护人参与。未满18岁者结婚需要监护人同意;如果双方关系持续而监护人拒绝同意,法官可以准许结婚。经认证的结婚证是婚姻的唯一证明。人口与家庭司(Direction de la Population et de la Famille)登记婚姻,并在一个月内将证明转交民事登记官。2016/17年民事身份资料曾提到登记费用;目前费率及可能的费用豁免尚未核实。 在国外缔结的婚姻受相关国家法律管辖,也可在吉布提外交或领事机构面前缔结。具体咨询可联系个人身份法院(Tribunal de Statut Personnel)、相关民事身份办公室或人口与家庭司。个人身份法院是具有全国管辖权的一审法院,位于吉布提市。与农村和边境地区相比,服务更多集中在该市。 根据2002年《家庭法》,配偶彼此负有尊重、忠诚、协助和扶养的义务。丈夫根据自身能力承担家庭供养责任;妻子可自愿以个人财产作出贡献。同时,法律赋予丈夫某些家庭和婚姻领导权,并规定妻子有服从义务;婚姻义务也受当地习俗影响。丈夫不得管理妻子的个人财产。发生严重冲突时,法官可任命两名调解人尝试和解并报告结果。 国家对伴侣的卫生政策侧重现代避孕、面向青少年和成人的性与生殖健康信息,以及艾滋病毒预防。能获得的咨询或治疗取决于所在地和医疗机构。宗教和家庭期望深刻影响关系,但可靠的全国约会规范数据有限。一些社区领袖认为婚姻可以避免婚前关系,但这并不构成适用于所有关系的统一规则。 根据2020年《第66/AN/719/8ème L号法律》,恋爱关系或婚姻中的暴力包括身体、心理、性和经济暴力,也包括在私人或公共场合发生的威胁、胁迫和剥夺权利。受影响者可能获得法律信息和咨询、法律援助、赔偿、医疗和心理支持、社会援助,以及在有空位时提供的紧急庇护。妇女与家庭部可通过免费热线800-100-06提供协助和信息;妇女赋权社会行动中心(Centre d’Action Sociale pour l’Autonomisation des Femmes)电话为21-36-05-30。 离婚可在宗教婚姻登记官面前办理,也可由个人身份法院审理。登记官可记录双方同意的离婚。在法院,丈夫可提出离婚;妻子可因遭受伤害而申请离婚,也可通过妻方发起的婚姻解除(Khulʿ)办理。法院会进行和解尝试,并可就居住、抚养费、监护权和探视作出临时决定。法院确定抚养费,并裁决婚姻、离婚、监护和扶养事项;另设上诉庭。监护权以儿童最大利益为准,同时通常维持儿童与另一方家长的联系。 2002年《家庭法》仍是有记录的正式法律依据。司法部于2021年报告曾成立修法工作组,但尚未核实有已颁布的替代法律。阿拉伯语与法语文本解释发生冲突时,以阿拉伯语版本为准。
吉布提的恋爱关系
吉布提的恋爱关系从多为非正式的约会和订婚,到法律承认的婚姻不等。约会和非婚同居没有有据可查的国家法律地位;婚姻须经宗教婚姻登记官(Al Ma’doun Al Char-i)办理,并涉及双方同意、婚姻赠礼(Mahr)和证人。婚姻、分居、暴力和共同健康问题分别受不同法律和机构规则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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