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哥承认艺术创作和诠释属于受保护的文化活动。2016-012号法律涵盖文学、音乐、绘画、雕塑、建筑、电影和视听作品、艺术摄影、电子与数字艺术、插画、绘图和设计。法律也承认职业艺术家和独立艺术家、表演者、舞者、音乐家、演员、说书人、喜剧演员、电影制作人、作家、摄影师、修复师、乐器制作人和发行者。职业艺术家以艺术为主要活动和主要收入来源。职业执业需要取得部级许可,随后须付费领取职业卡、登记在国家艺术家名册中,并列入相关行业名录。行业合同也须履行申报要求。
多哥的艺术
多哥的艺术包括视觉艺术、音乐、文学、电影、戏剧、舞蹈、建筑、设计、摄影、数字创作和鲜活的文化传统。正式机构和法律保护与社区主导、且往往非正式的音乐、舞蹈、讲故事、仪式和工艺知识传承并存。艺术资源、资金和职业机会集中在洛美;节庆、博物馆、文化中心和地方团体则连接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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