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建宪章》是尼日尔现行的基本法律秩序。“国家重建”是该宪章设立的过渡框架。宪章规定过渡期为颁布后60个月,并可根据安全状况、宪章任务清单以及萨赫勒国家联盟议程作出调整。在实际运行中,该框架取代了常规宪法安排;2010年11月25日宪法依据过渡法仍处于暂停状态。 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行政首长、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和政府行政首脑。总统主持部长会议,并可通过法令立法。国家保卫委员会(CNSP)是核心过渡机构,行使行政和立法权。国家重建政府由总理和部长组成;总理依照CNSP的指示协调政府工作。 宪章确定了八个主要机构:总统、CNSP、政府、国家重建咨询委员会、国家法院、审计法院、国家通信观察站,以及国家人权与基本自由观察站。国家重建咨询委员会有194名任命成员和五个委员会,向CNSP和政府提供建议,但没有立法授权。国家法院的管辖权和组织方式由法令规定。审计法院监督公共财政。现有官方资料未能确认人权观察站是否实际运作;一份官方报告仍称人权临时机构正在筹备。 尼日尔有八个大区(包括尼亚美)和63个省。省长以中央政府代表身份管理大区,省行政长官管理各省。分权地方行政单位包括7个大区行政单位和255个市镇:214个农村市镇、37个城市市镇,以及4个具有特殊地位的城市或市镇。尼亚美是一个市镇,下辖五个市政区。地方议会和市长管理市镇事务;ANFICT为地方行政单位提供资金支持。地方职责和资源转移涉及卫生、教育、水务和环境等领域,但实际成效因地区而异。 垂直派驻行政体系将中央部委和服务部门与大区省长、省行政长官及市镇联系起来,处理民事登记、行政服务窗口和基本社会服务等事务。服务能否获得取决于具体服务、适用法律和当地情况。农村及弱势地区通常比服务较完善的城市地区更难获得服务。尼日尔没有涵盖所有行政费用和办理时长的统一国家清单,因此应向具体服务的主管部委、大区、省或市镇核实。公共就业遵循相应法律规定。 经济和财政部负责预算。2026年初始预算为2,922.22十亿西非法郎。2026年8月通过的第一份补充预算将预算增加58.32十亿西非法郎(约2%),达到2,980.54十亿西非法郎。增加预算的原因包括安全需求、政府架构调整、向公共服务部门转移职责以及财政简化。融资计划的目标是85%来自国内资源、15%来自外部资源。向地方行政单位的拨款由ANFICT支持。根据联合国2023年数据编制的一份结构性参考资料指出,流向地方行政单位的公共资源占比低于1%;这不是2026年的审计结果。 审计法院依据宪章第70条重新设立。16名顾问于2025年8月获任命。法院审查国家、地方行政单位、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账目,工作包括审计、预算执行报告、合规声明、政策评估和对管理失当行为的处罚。涉嫌腐败或侵占公共资产的行为可向国家法院总检察长或其授权检察官举报。投诉程序及证明材料取决于具体事实。 国家通信观察站于2025年9月1日依据2025-29号法令成立,负责监管印刷、电子和视听媒体及新闻广告。其职责还涉及媒体保护、平等获得公共媒体的机会、职业道德和信息监测。公共空间仍受限制:2025-06号法令解散了政党;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报告称,记者因2024年6月修订的《网络犯罪法》而被捕。 总统指挥安全部队。尼日尔武装部队包括陆军和空军,编为九个防务区和三个空军基地。其他公共安全机构包括国家宪兵队、隶属安全部的国家民警、国民卫队和FNIS。国内安全和反恐是国家的主要职能。2025-42号法令规定了全面动员;2026年DOMOL LEYDI项目涉及地方自卫组织。现有资料不能证明存在普遍征兵规定。外国军队驻留须事先通过全民公决进行主权协商,但若总统在征求国家重建咨询委员会意见后下令采取紧急措施,则属例外;该紧急措施的最长期限由适用规则规定。
尼日尔的国家体制
尼日尔是一个统一、主权独立且不可分割的共和国,依据2025年3月26日通过并颁布、具有宪法效力的《国家重建宪章》治理。国家体制由过渡机构、地区和市镇行政、公共财政、监督机构、公共服务和安全部门组成。根据过渡安排,2010年宪法自2023年7月28日起一直处于暂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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