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莱自1984年1月1日起完全独立。《1959年宪法》是国家体制的基础。马来伊斯兰君主制(Melayu Islam Beraja,简称 MIB)将马来身份认同、伊斯兰教作为官方宗教以及君主制政府结合起来。苏丹同时担任国家元首、首相、国防部长、财政部长、最高统帅和官方宗教事务负责人。他行使行政权并任命部长和副部长。部长只对苏丹负责;常规任期为五年,除非苏丹另作决定。官方语言是 Bahasa Melayu,英语也广泛使用。其他宗教可在和平和谐的条件下实践。 宪法机构包括枢密院、继承委员会、宗教委员会、部长会议和立法会。根据宪法,立法会议员不得超过45人,目前有34人。成员包括当然议员首相和部长,以及从传统职务、公务部门、各专业和社区任命的人士。四个行政区最多可设置15名区代表。常规任期为五年。选举和政党的实际安排与此不同,不属于政府一般机构结构的范畴。 立法会讨论并通过法律。法律由该机构制定并刊载于《政府公报》。在紧急状态下,苏丹可依据宪法第83(3)条发布广泛命令。若安全或经济生活受到威胁,可宣布紧急状态。总检察署维护相关命令的持续更新清单;已记录的续期延至2026年3月6日。 普通司法体系包括最高法院(下设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中级法院和下级法院。下级法院包括治安法院、少年法院、验尸官法院和小额索赔法院等。刑事案件中,上诉法院是终审法院。在某些民事案件中,若双方事先均同意,可向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提出申请。Syariah 法院也作为平行的本地司法管辖体系存在。总检察署为国家提供法律意见、起草法律并履行公诉职能。检控通常不受其他机构指示或控制;Syariah 法院和军事法庭程序适用特别管辖安排。 文莱划分为文莱-穆阿拉、比莱特、都东和淡布隆四个行政区。区以下设副县(Mukim)和村(Kampung)。区办公室隶属内政部。班达斯里巴加湾市、瓜拉勿里东和诗里亚等地以及都东设有市政部门。官方国家架构中没有明显的独立地方立法或财政权限。地方领导和协商职能由区长(Pegawai Daerah)、副县长(Penghulu Mukim)、村长(Ketua Kampung)以及副县和村协商委员会(Majlis Perundingan Mukim dan Kampung)等承担。他们支持社区行政、地方调解、协商以及安全和基础设施方面的意见反馈。村长由苏丹任命。个别社区官员任命中的地方选举或电子投票环节不构成全国性政府制度。 首相府协调中央各部、主管机构和公共服务。政府名录列出各部、部门、法定机构、使馆和领事馆。主要机构包括首相府、财政与经济部、内政部、教育部、国防部、卫生部、宗教事务部、交通与资讯通信部、总检察署、司法机关、审计署、反贪局、文莱内部安全局、文莱皇家警察部队和文莱皇家武装部队。 许多政府服务以 gov.bn 和 e-Darussalam 作为集中入口。持黄色身份证(Yellow IC)的公民、持红色身份证(Red IC)的永久居民,以及持绿色身份证(Green IC)且拥有有效就业准证或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可以使用相关服务。主管机关、费用、文件和处理时间视具体服务而定。达鲁萨兰123热线全天候受理一般信息请求、投诉、问题和反馈,可拨打123、通过 WhatsApp 联系8333123、发送邮件至 info@123.com.bn 或访问 TD123.gov.bn。 财政与经济部和国库管理公共财政。2026/2027财政年度拟议预算为63亿 BND,其中23.1亿 BND(36.7%)用于人员支出,24.5亿 BND(38.8%)用于各部和部门的经常性支出,4.8亿 BND 用于发展支出。RKN12计划总额为40亿 BND。2025年报告收入为33.352亿 BND、支出为64.284亿 BND,预算赤字为30.933亿 BND。油气收入为23.572亿 BND。因此,经济多元化和财政纪律是国家面临的核心任务之一。 依据《审计法》第152章,审计长检查公共账目、公共资金、政府库存、法定机构和政府公司等。发现严重违规时,会立即向主管部长报告。审计报告和建议提交给部长和苏丹。各部和部门也设有内部审计单位。反贪局是负责调查和预防公共及私营部门腐败的独立机构。其局长由苏丹任命,不受其他个人或机构支配。可以匿名举报。公职人员必须报告向其行贿的行为;未报告可能被处以至少500 BND罚款和最长六个月监禁。 官方名录和机构资料中没有发现直接的全国监察专员制度。行政投诉可通过达鲁萨兰123热线提交。视具体情况,反贪局、向公共服务委员会投诉或依据《公共服务委员会条例》提出投诉、法院以及立法会的问题和记录也可能相关。 首相府下属新闻局负责公共信息。政府信息服务包括《Pelita Brunei》、文莱广播电视台、gov.bn,以及立法会的 Hansard 记录和质询文件。外国媒体须取得新闻认证通行证,通常应在入境前至少两周提交申请。新闻局可拒绝或撤销批准。《报纸法》第105章、《广播法》第180章和《官方机密法》第153章构成主要法律框架。广播监管涉及公共利益、国家和谐及内容标准等;在紧急状态或涉及公共安全、国防时,部长可以发布指示。 国防部和文莱皇家武装部队负责国家安全。他们保护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援警察和民事机关,并处理外部威胁、恐怖主义、叛乱、灾害以及搜救任务。首相府下属文莱内部安全局负责情报和预警,在四个行政区设有办公室。其权力依据包括《内部安全法》第133章,并包含依本地法律进行调查和逮捕的权力。文莱皇家警察部队负责公共秩序和执法。紧急情况下,警察拨993,救护服务拨991,消防和救援拨995,搜救拨998。良好品行证明收费50 BND,办理约需两周。
文莱的国家体制与政府
文莱实行以1959年《文莱宪法》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君主立宪体制。苏丹哈桑纳尔·博尔基亚兼任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并掌握最高行政权。政府职能涵盖行政管理、公共财政、司法、监督、公共信息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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