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依据宪法和选举法举行选举。全国两种主要选举是国会选举和总统选举,两者目的不同。 国会选举选出国会议员。国会的民选议席按选区安排,包括单选区(Single Member Constituencies,简称 SMC)和集选区(Group Representation Constituencies,简称 GRC)。 在单选区中,选民从个人候选人中作出选择。在集选区中,选民选择一个候选人团队;团队胜选后代表该选区。该制度旨在支持国会中的少数族群代表性。 按照通常的相对多数制,选区内得票最多的候选人或团队胜出。公民通常是在选票上投给个人或团队,而不是按照各政党的全国得票比例分配议席。 政党可以参加选区竞选;符合法律要求的独立候选人也可以参选。政党会发布信息和政策,候选人会与选民见面,竞选期让选民了解不同选择。 新加坡选举局(Elections Department Singapore)负责选举流程中的重要环节。选举官员管理选民登记安排、投票站运作、计票和正式公布结果。 新加坡公民通过单独选举选出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承担的宪法职责与内阁政治领导职责不同,因此总统选举并不等同于选择政府。 国会选举之后,能够获得国会多数议员信任的人会获任命为总理,并组建政府。因此,选举会影响代表构成、立法、公共辩论和国家行政方向。
新加坡选举
新加坡选举产生国会议员;总统则通过单独程序选出。新加坡设有多个选区,包括集选区和单选区;议席通常由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或团队赢得。符合资格的新加坡公民有投票的公民义务,选举结果也决定谁能够组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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