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企业的重整能力,首先要考察:在计划中的经营调整实施后,企业能否持续创造足够的收入,以支付经常性成本和约定的债权人款项。收入、利润率、人员需求、交付能力、融资和投资,都必须反映在相互协调的利润计划、流动性计划和资产计划中。只有在新贷款、资本投入、资产出售或合同变更的落实具有足够可靠性时,才应将其纳入计划。对于关键假设,应计算切合实际的基准情景以及较不利的情景。计划必须说明如何弥补暂时的流动性缺口,以及出现延误时有哪些储备可用。各项措施都需要明确指定责任人、期限和可衡量的结果。对个别客户、供应商、许可或融资方的依赖必须披露。可行性评估还应说明如何发现偏差,以及有哪些纠正措施可用。如果一项计划只是在纸面上收支平衡,但其经营要求无法落实,那么这还不够。
格鲁吉亚企业重整计划的可行性
格鲁吉亚企业的重整计划只有在各项措施能够切实获得融资,且企业在整个实施期间拥有充足流动性时,才具有可行性。持续经营预测必须以可核实的假设为基础,并考虑不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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