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家庭平均有 3.9 人,39.3% 的家庭由女性当家。家庭安排包括由生父母组成的家庭、大家庭、由老人或儿童当家的家庭,以及由亲属提供照护的家庭。2023—24 年津巴布韦人口与健康调查发现,18 岁以下儿童中有 24.6% 不与生父母同住;城市地区为 17.1%,农村地区为 28.3%。另有 9.6% 的儿童至少失去一位父母。在有孤儿或不与生父母同住儿童的家庭中,儿童最常与家庭成员同住。2019 年多指标类集调查记录显示,这类儿童中 58.9% 居住在由家庭成员当家的家庭,38.7% 居住在由其他亲属当家的家庭。亲属照护是指亲属承担儿童的日常照料;只要能够保护儿童,通常优先考虑家庭式照护。 宪法第 25 条要求国家保护和促进家庭,并向有子女的母亲、父亲及其他家庭成员提供照护和协助。第 26 条保护双方自由、充分同意结婚的权利、配偶平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婚姻结束或配偶去世时儿童和配偶的利益。宪法赋予年满 18 岁的成年人不受强迫建立家庭的权利;第 78 条不允许同性婚姻。第 80 条赋予女性平等的子女监护和监护权。未满 18 岁者属于儿童,并享有宪法规定的姓名和姓氏、及时出生登记、家庭或适当替代照护、保护、教育、医疗、营养和住所权利。儿童的最佳利益应优先考虑,高等法院是儿童的最高监护机关。70 岁以上人士享有获得家庭和国家援助的宪法权利;残障人士享有家庭生活、保护、治疗和支持方面的权利。 《2022 年婚姻法》自 2022 年 9 月 16 日起施行。民事婚姻是一夫一妻制。习惯法婚姻可以实行或可能实行多配偶制;同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普通法婚姻和习惯法婚姻。已登记的婚姻享有平等法律承认。婚姻官员可因路径不同而为治安法官、宗教牧师或酋长。婚姻须由双方自由、充分同意。法律禁止与未满 18 岁者结婚、订婚或订下婚约;违规最高可能判处五年监禁。习惯法婚姻在相关地区举行,须有两名家庭证人,并须询问是否支付 lobola 或 roora,即习惯婚姻聘礼。未登记的习惯法婚姻应在三个月内登记;未登记不会消除这种婚姻对儿童身份、监护、抚养或继承权的影响。民事伴侣关系是年满 18 岁且未婚的男女之间的家庭关系。它不是婚姻,但法律可以在关系结束时处理其后果。 婚姻登记仍不普遍。在处于结合关系的 15 至 49 岁女性中,9.4% 报告其婚姻已登记;城市地区为 15.7%,农村地区为 4.3%。25 至 49 岁女性初婚年龄中位数为 19.4 岁,男性为 24.9 岁。约 10% 的女性报告有一名或多名共妻,农村地区为 13%,城市地区为 5%。应向负责办公室核实当前登记费,因为现有研究没有提供当前金额;较早的民事登记概况记录过正式费用,但不能证明当前收费标准。 养育子女和计划生育也是家庭生活的一部分。总和生育率为每位女性 3.9 个孩子,城市地区为 3.1,农村地区为 4.6。25 至 49 岁女性首次生育年龄中位数为 20.1 岁。15 至 19 岁女性中,23% 曾怀孕,17% 曾生育活产儿。已婚女性中,9% 有未满足的计划生育需求,4% 报告曾受到怀孕压力。卫生部的性与生殖健康项目提供相关公共计划生育框架。 根据《出生与死亡登记法》,出生登记为强制登记。应在 42 天内申报出生。父亲或母亲、出生地点的占用人、医护人员、村长、成年证人或其他照护儿童的人均可提供信息。内政部下属注册总署负责登记,可在民事登记处办理,某些情况下也可在医院或卫生中心登记。2023—24 年调查发现,五岁以下儿童中,56.6% 已登记出生,42.8% 持有出生证明,13.7% 已登记但没有证明。城市地区登记率为 64.8%,农村地区为 52.2%。较早的民事登记概况记录出生登记或证明不收费,并可能提供费用豁免,但应核实当前收费。出生证明可能用于身份证件、旅行、教育、投票、继承和社会援助。 死亡登记同样为强制登记。通常须在 30 天内申报死亡。成年亲属、死亡地点的占用人、村长、酋长、地方议员或其他获准申报者均可报告死亡。在农村地区,自然死亡后传统领袖可通知主管机关。注册总署签发记录;该记录可能用于继承、遗产管理、所有权和保险事项。现有民事登记概况记录死亡登记不收费,但其费用信息来自 2016—17 年,不应视为当前收费标准。 根据《儿童法》和《2023 年儿童修正法》,父母和监护人负责照料、管教、健康、教育和住所。疏忽、虐待、遗弃、危险童工、缺乏照护和未能提供残障相关支持,都可能触发儿童保护行动。公共服务、劳动与社会福利部下属社会发展局通过国家个案管理系统协调服务。儿童保护官员、缓刑服务、儿童保护委员会、社区儿童照护工作者、育儿项目以及关注艾滋病毒和残障人士需求的服务都能为家庭提供支持。身份确认、文件办理、寻亲和家庭团聚服务有助于恢复安全的家庭照护。当儿童仍有可行的亲属关系时,收养通常不合适;监护可能更能维护儿童与亲属的关系。 寄养是在儿童原生家庭遭遇危机时提供的临时替代照护。申请人向地区社会发展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接受社会评估、提供三名推荐人、完成警方审查并登记在寄养名册中。儿童保护官员将安置事项提交法院审理。寄养令最长可持续三年,之后须复核。寄养费用由地区社会发展办公室办理,但现有研究没有说明当前金额。 收养会永久转移父母的权利和义务。部委指引通常要求收养人年满 25 岁、比儿童至少年长 21 岁、为津巴布韦公民、接受医学检查,并在需要时取得受影响的父母、监护人和配偶同意。按所述指引,单身男性申请人不能收养女性未成年人。高等法院拥有相关管辖权,但现有研究没有确认当前费用或处理时间。 当生父母监护人不在或无法保护儿童时,亲属、已承担照护或监护的人,或缓刑官员,可向儿童法院申请监护。法院重点考虑儿童福利和最佳利益。通常会给予 7 至 30 天的通知期;高等法院可依据最高监护职责复核命令。女性享有平等的宪法子女抚养和监护权。 某些弱势家庭可能符合社会保障项目资格。统一社会现金转移计划(HSCT)通过津巴布韦生活条件评估和贫困地图(ZimLAC 与 Poverty Atlas)在部分高贫困地区实施。目标家庭可能包括有慢性病成员、由老人或儿童当家、有残障人士或抚养比高的家庭。由地方和地区办理登记;现有研究未提供当前补助金额或付款时间。基本教育援助模块(BEAM)于 2002 年设立,可减免特殊学校的学费、杂费、考试费和寄宿费。其对象包括儿童当家的家庭、受劳动力不足或孤儿身份影响的儿童、因费用辍学的儿童、流浪或工作的儿童,以及监护人丧失能力的儿童。社区提名个案,每年由地区学校督察和地区社会发展官员参与遴选,之后由省级部门办理。公共服务、劳动与社会福利部热线为 1980。 《家庭暴力法》适用于现任、前任和分居配偶、生物子女、收养子女和继子女、同居伴侣及亲密伴侣。警察、社会福利官员、雇主、宗教组织、私营志愿组织、亲属、邻居、同事或辅导员都可代表或协助投诉人。投诉人、代理人或照护者可在警察局提出保护令申请,包括家庭暴力、受害者友好或家庭事务部门。法院应在最长 48 小时内收到申请。命令可要求施暴者远离受害人或停止联系,并可安排庇护、医疗、紧急资金、家庭必需品、学费、房租、临时监护和辅导。违反命令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津巴布韦共和国警察局的受害者友好小组协调员驻于每个警察局。妇女事务部的综合服务中心有官方记录的地点包括哈拉雷、马绍纳兰中部、马绍纳兰西部、中部省、布拉瓦约、马塔贝莱兰南部和马尼卡兰,但尚未确认全国覆盖完整。 分居、离婚和扶养通过多种法律路径处理。根据《婚姻诉讼法》,法院可处理离婚、分居、婚姻无效、子女监护、子女或配偶扶养以及家庭资产。法院会考虑收入、资产、资源、需求、家庭生活水平、子女教育、年龄、健康和直接或间接贡献,包括家务和照料工作。民事伴侣关系解散依据第 7 至 11 条通过类似法律机制处理。根据《扶养法》和《儿童法》,儿童法院可发出分担费用命令,扶养法院可命令定期付款并安排从雇主处扣款以执行。现有研究没有确认当前立案费用或处理时间。 亲人去世后,《已故人士家庭扶养法》可保护缺乏充分支持的受抚养人。对象可能包括有扶养权的在世或离异配偶、未成年子女、残障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由死者扶养的人。申请可提交给遗产管理官或省级治安法官。一般时限为遗产管理委任书签发后三个月;如已免除执行人要求,则从死亡日起三个月内申请。高等法院或地区法院可审理该请求。此程序涉及家庭扶养;继承规则仅在影响照护或受抚养关系时相关。 正式服务与地区实施、习惯做法及大家庭安排并行。法院、登记处和立法提供正式机制;国家个案管理系统、社区委员会和学校援助遴选提供非正式行政支持;亲属照护、习惯婚姻做法和大家庭支持则是非正式或社区式解决方案。城市和农村地区最明显的差异体现在婚姻登记、出生登记、儿童与生父母分居以及获得家庭暴力保护的机会。现有研究没有确认特定城市或省份适用的家庭规则,因此应向负责的地区或省级办公室核实当前服务能力、费用、补助金额和处理时间。
津巴布韦的家庭生活
津巴布韦的家庭生活涉及婚姻、养育子女、大家庭互助、照料儿童和受抚养亲属、家庭责任、分居以及亲人去世后的扶养。大家庭和亲属照护仍然重要:18 岁以下儿童中,24.6% 不与生父母同住;31.1% 的家庭中有孤儿或不与生父母同住的儿童。津巴布韦法律保护家庭生活,要求婚姻基于双方自由、充分的同意,并保障儿童获得父母照料或适当替代照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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