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举行多种民主投票。这些投票包括选举众议院、地方政府、欧洲议会和总统,也包括针对宪法拟议变更的公投。 投票资格取决于投票类型以及个人的公民身份和居住身份。居住在爱尔兰并不会自动赋予一个人在每种选举中相同的投票权,因此每位选民都应核查适用于具体投票的规则。 投票人通常必须事先登记在选民名册中。搬家、变更个人信息或新获得投票资格后,应检查登记信息。 大多数代表选举采用单记可转移投票制的比例代表制,即 PR-STV。全国或地方区域被划分为选区或选举区,每个区域选出不止一名代表。 在 PR-STV 选票上,选民在第一选择旁填写数字 1,在第二选择旁填写数字 2;如果愿意,还可以继续按照真实的偏好顺序填写。选民不必为每位候选人排序,后续偏好也不会取消第一偏好。 计票时,达到规定配额的候选人当选。候选人的剩余票数以及被淘汰候选人的票数,可能会按照下一个可用偏好转移,从而填补所有可用席位。 总统选举也使用偏好排序,但只选出一人担任一个职位。公投则不同,因为选民是在宪法提案列出的选项之间作出选择,而不是排列候选人。 投票是秘密进行的,投票程序旨在保护选票的完整性。在特定情况下,符合资格的人可能可以使用无障碍安排和其他投票方式,但通常需要在投票日之前做好准备。 选举带来代表性和问责,但不能保证首选候选人或政策会获胜。登记、作出知情选择、认真填写选票,以及持续联系代表,都能让参与更有效。
选举制度与投票在爱尔兰
爱尔兰的选举让符合资格的选民能够在国家、地方、欧洲和总统层面选出代表。大多数代表选举采用单记可转移投票制的比例代表制,通常称为 PR-STV。选民按偏好顺序排列候选人,而不是只在一个政党旁边作一个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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