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索托的国家体制

莱索托实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以《莱索托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律框架。国王为国家元首,总理和内阁行使行政权;议会制定法律并监督政府,独立法院适用宪法和法律。公共权力通过国家各部委、10个行政区、地方议会和酋长制度运行;宪法权利、公共财政、监督机构和安全机构构成这一体制的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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