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婚姻以自愿同意和权利平等为基础。双方须年满 18 岁,在民事登记机关或蒙古国外交使团登记婚姻,并提供年满 18 岁的证人。可能需要医疗证明;已有婚姻、近亲关系、特定收养或受扶养关系及其他法律限制情形,可能阻止登记。婚姻登记产生配偶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包括互相尊重、扶助、忠诚以及共同承担子女责任。 出生登记通过国家民事登记系统办理。非婚生子女与其他儿童具有相同法律地位。若尚未确认父亲身份,可先登记母亲姓名;之后可通过行政程序或法院程序确认父亲身份。父母共同承担子女健康、发展、食物、教育和保护责任。离婚不终止这些父母义务;决定监护安排时,须听取年满 7 岁儿童的意见。 家庭计划和生殖健康服务通过家庭卫生中心、苏木卫生中心和转诊机构提供。卫生部和联合国人口基金支持以权利为基础的服务和避孕用品供应规划,但偏远地区和紧急情况下服务可能较不可靠。幼儿支持包括家长教育、幼儿发展中心、流动幼儿园,以及面向部分偏远牧民家庭的平板教学支持。2023 年,71.9% 的幼儿获得响应式照护;许多儿童,尤其来自最贫困家庭的儿童,无法入读幼儿园。 据 2024 年信息,儿童金计划(Child Money Program)每月向约 130 万名儿童发放 100,000 MNT。登记和付款使用 ehalamj 等综合社会支持系统。由于 2024 年数据不能确认 2026 年适用金额,应在当地核实当前发放金额及资格办理方式。其他福利取决于家庭身份、儿童情况及适用社会福利规则。 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可能有法律义务扶养无劳动能力的亲生或养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也可能适用特定义务。对于无法处理自身事务的儿童、老年人或残障人士,监护人由苏木或区长任命并监督。监护工作依法免费。残障人士的父母或监护人可能有资格享受社会福利或照护福利;据报告,牧民季节性家庭、在居住地以外接受治疗者以及部分在国外停留期间有电子续领和特别安排。 儿童保护由国家机构以及省、区、苏木和呼如层级的本地儿童与家庭组织负责。呼如(khoroo)是城市社区行政单位,苏木(soum)是地方行政区,巴格(bagh)是较小的农村单位。个案管理通常从报告和识别开始,依次进行家庭和风险评估、制定保护计划、协调援助、监测和结案。修订后的《儿童保护法》于 2024 年 9 月 1 日生效。108 儿童求助热线免费提供咨询、举报和危机支持;紧急危险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医疗照护、心理支持、法律帮助或未经父母同意将儿童暂时带离家庭。本地人员配置和服务质量因地而异,偏远地区可能需要转往省会或乌兰巴托的机构。 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性、心理和经济伤害、威胁以及非法限制自由。可拨打警方 102、家庭暴力专线 107;警方无法联系时,也可向苏木、巴格或呼如负责人报告。称为 hamtarsan bag 的多学科团队可协调警方、医疗、社会服务和儿童保护工作。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庇护所提供综合援助,通常免费,但并非每个苏木都有此类中心或庇护所。前往省会或区中心的距离仍是农村家庭获取服务的主要风险。 只有在双方同意、没有未满 18 岁子女且没有财产争议时,才可行政离婚。配偶分别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登记机关可在 30 天内作出决定。其他案件交由法院审理;法院可安排最多三个月的和解或调解,但证实存在严重暴力时不得强迫和解。父母可就监护、扶养和共同财产达成协议;法院则会考虑儿童年龄、照护安排、生活条件、双方能力和行为、暴力情况,以及年满 7 岁儿童的意见。离婚后仍须支付子女扶养费。未满 11 岁子女的法定金额为所在地区最低生活标准的 50%;年满 11 岁,或未满 18 岁且仍在校就读的子女,金额为最低生活标准;若付款人只有工资收入,则受法定收入上限约束。 父母死亡、失去行为能力或严重疏于照护后,负责人可安排监护、寄养或机构照护。寄养以社会福利机构与寄养家庭签订的限期协议为基础,年满 7 岁的儿童须同意。收养必须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取得所需书面或公证同意,并向居住地的苏木或区长提出申请;预期在 20 个日历日内作出决定,之后办理民事登记。配偶死亡会终止婚姻,但遗属可能仍需安排儿童保护、监护和扶养。相关规定所述登记和热线服务依法免费,但现有资料未能一致说明官方登记、法院和公证费用。
蒙古国的家庭
蒙古国的家庭生活包括婚姻、育儿、照料受扶养亲属、儿童保护、支持、分居和收养。全国性家庭规则适用于蒙古国各地,但乌兰巴托、省会、苏木、巴格和流动牧民家庭获取服务的情况各不相同。正式服务已经存在,但综合家庭支持仍较为零散,部分照护仍由亲属和非正式社区网络承担。
VivAVia 可能会出错。请核实重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