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的家庭生活包括依法登记的家庭、习惯婚姻、大家庭安排和亲属照料。习惯婚姻不会自动产生民事婚姻的法律效力。传统仪式只有经过民事登记后才取得民事婚姻身份。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均为 18 岁;未满 18 岁者只有在有重大理由、经初审法院(Tribunal de Première Instance)授权、得到父母或监护责任人参与并取得儿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结婚。禁止重婚。童婚仍是严重风险:2021 年,20 至 24 岁女性中有 39%、男性中有 11% 在 18 岁前结婚或进入婚姻关系;阿齐莫-安德列发那地区比例高达 66%。
在马达加斯加的家庭生活
马达加斯加的家庭生活结合了正式法律关系、习惯做法、大家族支持和社区照料。婚姻、出生、收养、离婚和死亡可以通过民事登记取得法律效力,而非正式安排并不总能产生同等权利。保护、照护和经济支持的可及性因地区、收入、距离和当地服务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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