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没有覆盖所有艺术形式的统一国家体系或名录。通信与文化部(Ministère de la Communication et de la Culture)、各地区文化局、社区、博物馆、画廊、出版机构、剧院、演出场所、节庆活动、协会和文化中心各自承担不同职能。文化遗产局(Direction du Patrimoine Culturel)负责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识别、编目、保护和弘扬。2005-006号法律规定了国家文化政策的优先事项,包括文化教育、艺术家职业化、文化与创意产业、数字传播、体面劳动和资金支持,但落实情况仍不均衡。 仍在延续的文化实践包括 Zafimaniry 木工艺、马达加斯加 Kabary、Hiragasy 和 Tsapiky,这些项目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些实践除具有艺术价值外,也承载着社区、仪式或社会功能。涉及传统知识的工作,需要重视社区同意、文化背景、来源、真实性,并警惕为了旅游业而提取图案或物品、却未给予公平认可的风险。 艺术家可以通过学校和大学、短期课程、协会、团体、学徒制、节庆活动、公开征集、驻留项目或自学发展。资格要求、认证、费用和时间安排取决于提供方。画廊、展会、文化旅游、委托创作、手工艺市场、节庆活动和网络平台可能带来观众和收入,但市场分散,主要依靠人际关系和项目机会。征集活动、展览、出版机构和演出场所各自设定截止日期和费用。 94-036号法律涉及文学与艺术财产权及邻接权。复制、出版、录音、公开演出、授权和图像使用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核实当前要求,尤其是在涉及合同、集体管理或传统文化表达时。建筑既包括受监管的专业执业,也包括地方传统实践;马达加斯加建筑师协会(Ordre des Architectes Malagasy)维护专业名册,其指南指出,建筑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建筑项目需要建筑师。规划、许可和遗产限制因项目和地点而异。安布希曼加皇家山(Royal Hill of Ambohimanga)等受保护地点需要额外考虑保护要求和社区实践。当前联系人、许可、出口和海关规则、费用及场地是否可用,都必须针对具体项目核实。
马达加斯加的艺术
马达加斯加的艺术包括视觉艺术、音乐、文学、电影、表演、建筑、设计、摄影和数字艺术。正式机构、文化中心、协会、节庆活动、社区和自发组织的空间都发挥着作用,但资源主要集中在塔那那利佛,各地区的机会并不均衡。艺术创作既包括 Hiragasy 和 Tsapiky 等社区传统,也包括当代绘画、出版、视听制作和数字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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