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果共和国,如果劳动者在雇主指挥或支配下有偿工作,劳动法通常适用。实际劳动关系比合同使用的名称更重要。禁止强迫或强制劳动。主要法律框架以1975年3月15日第45-75号法律(Loi n°45-75)为基础,经1996年3月6日第6-96号法律(Loi n°6-96)修订,并由2024年11月20日第2024-2762号法令(Décret n°2024-2762,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和2024年12月30日第48-2024号法律(Loi n°48-2024)补充。常任公务员不在适用范围内,其他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就业可能适用。个人合同或集体协议中更有利的条款可以改善劳动者的法定待遇。 个人劳动合同通常可以通过任何方式证明。固定期限合同称为CDD,必须书面订立;未按要求书面订立时,推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称为CDI。CDD通常最长两年,最多续签一次,总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某些特殊情况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书面合同应在适用时列明项目或替代人员的理由、结束日期或期限、职位、试用期以及支付和薪酬条件。固定期限届满后继续工作,可能转为CDI。CDD不超过六个月时,试用期最长15天;其他情况下最长一个月,但包括延长在内的一般上限为六个月。试用期后继续工作,劳动关系自入职之日起转为CDI。 临时派遣用工须在派遣开始后最迟两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派遣文件(mise-à-disposition)。包括续期在内的派遣总期限最长24个月;临时用工服务提供方须为工资和社会缴费提供财务担保。分包中,如果分包商破产,主承包商可能须对未支付工资和CNSS缴费承担责任。 农业以外的正常工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农业按每年2,400小时计算。加班须提高工资标准,具体最低比例取决于法令或适用的集体规则。夜间工作时间为20:00至05:00,连续不得超过八小时。劳动者通常每周至少享有连续24小时休息,通常为星期日,但法令可以规定例外。每年实际服务满12个月后,至少享有26个工作日年假。休假工资至少应包括前12个月相关薪酬项目,并在休假开始时全额支付。带薪家庭假最多可达10天,且可以不计入年假。服务满两年后,个人假或停职假(disponibilité)最长可达一年,并可延长一次。 资历和绩效相当的同等工作应同工同酬,不因出身、性别、年龄或身份而异。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国法定最低跨行业工资(SMIG)为每月70,400 FCFA,取代此前的50,400 FCFA。工资须以法定货币支付;禁止以酒类支付,实物支付通常不能替代工资。月薪通常最迟须在月末后八日内支付。周薪或双周薪通常须在相应周期结束后四日内支付;日薪须在工作日结束时支付。计件工资不得低于可比工资。计件工作超过15天时,劳动者每两周至少可预支SMIG的90%。雇主应提供个人工资单并维护工资登记册。工资、奖金和绩效报酬请求通常一年后失效;工资请求优先于许多其他请求。雇主不得从工资中扣罚款作为纪律处分。 雇主须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场所,预防风险、说明工作场所指示、维护安全登记册并提供相关信息。劳动者及CNSS认可的家庭成员须获得医疗或健康服务,可由雇主直接提供或通过企业间服务提供。工作场所事故或职业病须在48小时内报告CNSS。劳动者或代表通常可在两年内提出相关事项。检查发现危险缺陷时,劳动与社会法监察局(Inspection du Travail et des Lois Sociales)可发出书面整改通知(mise en demeure),至少给予四个完整日整改。雇主可在八日内提出申诉,部长须在十日内作出决定。 孕期保护包括15周产假,产后至少九周。经医学确认的疾病可使假期延长三周。适用保护期间禁止解雇,工资由雇主和CNSS或相关福利共同承担。哺乳期员工每天最多可获得一小时哺乳时间,直至孩子满15个月。除非教育部长在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意见后批准例外,否则禁止雇用未满16岁的儿童。所审阅的法律资料没有确立全面的当地骚扰制度,因此未核实适用规则前不应假定存在其他保护。 劳动者可自由选择并加入工会。雇主不得在招聘、派工、培训、晋升、定薪、纪律处分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考虑工会成员身份或活动。工会代表会员、可提起诉讼并维护集体利益。机构员工达到30人且至少有一名员工代表时,每个代表性工会可设立工会分会(section syndicale)。员工达到50人时须提供共用工会办公室。员工代表每年以无记名比例选举产生,选举记录须在四日内送交劳动监察部门。解雇员工代表(délégué du personnel)须事先获得劳动争议委员会(Commission des litiges)批准。因涉嫌严重过失而暂时停职,并不取消审查期间的基本工资。滥用解雇可能导致复职或至少相当于12个月基本工资的赔偿;离任员工代表的保护持续六个月。所审阅的《法典》标明企业委员会(comité d’entreprise)已废止。 个人劳动争议可先自愿向劳动监察局或省级劳动局(Direction départementale du travail)申请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时,签署的记录具有执行力。调解失败后,可向劳动法院(Tribunal du Travail)提起诉讼,通常在工作地点审理;解雇争议也可能在招聘地点审理。集体诉求须先提交诉求清单(cahier de revendications),并进行最长七日的内部谈判。谈判失败后,可由劳动监察局书面调解,之后再交建议委员会(Commission de Recommandation)。该委员会对法律标准争议进行法律审查,对工资和工作条件等事项进行公平审查。其建议须在七日内作出、24小时内送达;当事人可在四个完整日内提出异议,之后建议可具有执行力。 如果确认雇主拒绝谈判,罢工可以立即开始;否则须先完成规定程序。合法罢工会暂停劳动合同,通常也暂停工资,但社会福利继续。公共服务须维持最低服务,并提前七个完整日通知罢工。只有完成规定程序并满足法定条件后,停工才合法。 向劳动法院提起案件可口头或书面提交给书记员(greffier)。院长通常在两日内传唤当事人,听证会不得迟于传唤送达后12日。当事人可亲自出庭,也可委托同一行业的劳动者或雇主、律师或工会代表。各级诉讼均免费。金额不超过25,000 FCFA的判决通常不得上诉,管辖权问题除外;金额较高时,可在15日内向上诉法院(Cour d’Appel)上诉。缺席判决的当事人通常可在送达后10日内提出异议。 CDD在约定日期结束。提前终止通常仅限双方协议、严重过失或不可抗力;雇主违约时,除司法审查外,可能须支付合同剩余期间的报酬和福利。CDI可随时在通知后终止。终止须书面作出并明确说明理由。集体规则未规定通知期时,按部长令确定。通知期内,劳动者每周可享有两天带薪时间寻找新工作。严重过失可能免除通知期,但劳动者仍有权在协助下为案件辩护;预防性停职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无正当理由,或基于政治、宗教、哲学或工会因素作出的解雇,属于滥用解雇,可能导致复职或赔偿。经济或结构性裁员须向员工代表说明并征询意见,获得劳动争议委员会批准,并依据资历、工龄和家庭责任筛选。受影响员工一年内享有优先重新录用权。双方协议终止劳动关系须有劳动者真实同意,可书面作出或以其他方式证明;离职奖金不取代法定或集体权益。经济性停工最长三个月,可续期一次。技术性停工包括延长期在内最长六个月,补偿为分类工资的三分之一加上非绩效性工资项目。 劳动关系结束时,雇主须出具就业证明或工作证明(certificat de travail)。根据第48-2024号法律,退休年龄为:体力劳动者(manœuvres)、工人(ouvriers)及同类员工60岁,主管人员(agents de maîtrise)63岁,管理人员(cadres)65岁,特殊类别管理人员(cadres hors catégorie)70岁。缴费年限达到要求后,分别可在57、60、63和65岁提前退休。经劳动者同意,雇主可申请最多延后两年退休。部长须在三个月内批准;逾期则视为批准。
刚果共和国的劳动法
《劳动法典》(Code du travail)规定了刚果共和国受雇工作的主要规则,涵盖劳动合同、工资、工时、休假、工作场所安全、集体代表、争议和劳动关系终止。该框架通常适用于各国籍员工以及公共和私营雇主,但不适用于常任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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