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的主要法律框架是第17/2010号法律,该法取代第31/1991号法律,并于2010年12月31日生效。一般销售税受第19/2001号法律管辖,并经第42/2005号法律修订。财政部、税务局及其总税务部门(GTD)、也门海关总局(YCA)、各省分支机构和地方委员会分别承担不同职能。纳税人还可能遇到与萨那当局或以国际承认政府为核心、行政中心设在亚丁的政府相联系的税务和海关管理机构。tax.gov.ye 发布法律、表格和电子服务,但实际上尚未建立统一的全国实时办理流程。 居民个人通常包括在也门有永久住所的人、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至少居留183天的人,或在海外工作的也门人,只要其取得也门来源收入。居民个人和小型企业申报的年度免税额为120,000也门里亚尔(YR);之后的120,000 YR按10%征税,再之后的600,000 YR按15%征税,超过840,000 YR的部分按20%征税。工资税按月计算,使用年度金额的十二分之一,最高税率通常为15%。其他应税福利和奖金通常按15%征税;非居民个人通常按20%征税。雇主代扣工资税,并须在次月10日前提交申报并缴款。 居民法人通常对其在也门境内外的收入纳税。非居民法人对也门来源收入或与其在也门常设机构相关的收入纳税。常设机构可包括总部、分支机构、销售点、办公室、工厂、矿山、油田或气田,以及施工现场。法人一般税率为20%。特殊税率包括:石油、天然气和采矿活动按适用合同规定为35%或更高;移动通信为50%;国际通信和香烟为35%。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只有满足所有列明条件时,才可能适用15%税率,包括资本至少3,000,000美元、员工至少100人、账簿合规、有审计师、持有许可证并定期提交工资申报。石油、天然气和采矿项目、银行和保险公司、进口及批发或零售贸易、通信业务以及其他被排除的活动,不符合该投资条款。 第17/2010号法律对小型企业采用按营业额确定税基的方式:贸易、工业和建筑业为10%,服务和专业活动为20%,不包括进口的基本食品为5%。萨那方面的第8/2020号法律规定,年营业额不超过20,000,000 YR的企业可获免税;月租不超过50,000 YR的小型房产出租也可获免税。但进口、货币兑换和转账、供应和承包、黄金和珠宝,以及若干专业活动和外国人经营活动不在免税范围内。企业仍须申报其状况或提交规定的申报表。尚无独立证据确认这些萨那方面规则在相关行政区域以外如何适用。 一般销售税通常按5%对本地销售或进口的应税商品和服务征收。进口销售税在清关时征收。法定登记门槛为至少50,000,000 YR;免税和零税率须根据适用的商品与服务目录确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25年提出的门槛变更、退税、消费税以及统一进口税率或预缴税率等方案,仍是提案而非已确认的法律,不应视为现行法律。 企业通常须在开始经营、新设分支机构或办公室、或总部变更后30天内申报。登记后会取得税务识别号(Tax ID)和税卡;提交纳税申报后,每年续期税卡。签订合同、参与公共采购、供货和申请工作许可时可能需要出示税卡。公司和专业人士应保存账簿、记录、发票和财务资料。虽然官方提供线上登记、月度电子申报和电子缴税,但能否实际使用取决于所在地区和管理当局。 贸易和工业企业、专业人士及房产经营活动通常须在次年4月30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申报表,并按自行申报评税的方式同时缴税。提前申报并缴税,可能分别在1月、2月或3月获得1.5%、1%或0.5%的折扣。外国预扣税款通常须在15天内缴纳。房产转让申报通常须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后四个月内提交。计划永久离开也门的外国纳税人可能须在离境前60天取得清税证明。纳税人死亡后,申报通常须在90天内提交;企业停业或进入清算,通常须在60天内申报。如果至少在截止日15天前提出申请,年度申报期限最多可延长30天,但缴款期限不变。节假日截止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未按要求提交申报表时,税务局可估算应纳税额。按时提交的申报通常在两年内接受审核;如当局发现隐瞒信息或逃税,通常可在知悉后3年内作出补充评税。纳税人仍须对申报准确性负责;当局可以检查账簿和财务资料,但须遵守法定保密规定。对评税提出书面异议,通常应在通知送达后30天内提交;在某些情况下可额外延长15天。和解委员会可以复核争议;随后可在其决定作出后30天内向上诉委员会上诉;适用直接上诉程序时,则可在60天内直接上诉。纳税人可提交文件及其他证据。最终评税通常须在20天内缴纳。提交书面申请后,超缴款项可能在40天内退还,但申请须在5年内提出。经批准的分期安排最长可持续3年,逢节假日的截止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房产收入和转让适用单独规定。自然人房租税的列明金额为每年一个月租金;产权转让税为总价值或价格的1%。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中介或公证人通常须在租约开始后60天内申报。年度房产申报通常须在4月30日前提交,并附租约副本和实际收到的租金金额。 也门对跨境税收实行来源地原则。也门来源收入可包括在也门境内提供服务的收入、居民雇主支付的款项(即使员工在海外工作)、常设机构经营收入、房地产收入、居民公司股息,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或许可收入。居民法人通常可用外国所得税抵减也门税款,但抵减额不超过该笔外国收入对应的也门应缴税款,且须提供证明;外国亏损通常不能抵减其他收入。向外国代理机构或其他非居民支付的收入,通常须按10%预扣税款,适用项目包括收益、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技术、专有技术和管理费;已列明的例外情形除外,例如通过国际金融机构或获授权银行支付的部分利息。双重征税协定可能改变处理结果,但当前协定清单仍须另行核实。永久离开也门的人也可能需要取得税务清税证明或提供担保。 经济与行政分裂会影响登记、缴税、记录保存和已缴税款的承认。与国际承认政府结盟的省份可能保留部分收入并适用不同的税率或海关税率;办理流程仍可能以人工为主,数字化有限,而且有记录显示大纳税人可能面临地方势力影响。公司应先确认其经营区域、港口、省份和检查站网络由哪个主管当局负责,然后再登记、缴税或依赖税卡。全国范围内的税款承认、抵扣以及避免重复缴税,并未被证实能在实践中统一实现。海关税主要属于边境税费,但与进口销售税和国际税务有关;天课则是单独的宗教义务。
也门的税收
在也门,税收是法律规定个人、雇主、公司、进口商和部分取得也门来源收入的外国收款人必须缴纳的款项。正式税制包括所得税、一般销售税、工资代扣税、与财产有关的税,以及与跨境付款相关的税。也门有国家层面的法律框架,但税务管理和实际执法由相互竞争的当局分开负责,并因地区而异。天课是单独的宗教性强制捐税,不能替代国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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