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劳动法保护工作权、平等机会和平等待遇。法律禁止强迫劳动,也禁止基于性别、年龄、出身、种族、宗教、肤色、政治或宗教观点、社会出身、工会身份、残疾或 HIV 状况的歧视。法律也保护人格尊严,并禁止暴力、精神骚扰和性骚扰。 法律使用受薪劳动者(travailleur salarié)和雇主(employeur)等术语。无固定期限合同(CDI,contrat à durée indéterminée)没有固定终止日期。固定期限合同(CDD,contrat à durée déterminée)有固定或依法确定的终止日期。通常可以用任何方式证明雇佣关系;如果不能证明其他合同形式,默认适用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条款必须在工作开始后的两个月内写入合同或任命函。管理人员的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其他劳动者最长为一个月。 CDD 通常须在工作开始前以书面合同或信函签订,日工除外。固定期限最长可为两年,包括续约;任何一年内 CDD 最多续签两次。季节性工作、替班、建筑项目或异常工作量增加,可以使用不确定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后若未按规定续约仍继续工作,劳动关系可能转为 CDI。CDD 结束时,劳动者应收到工作证明和相当于工资及津贴 5% 的补偿金。提前终止仅限书面协议、严重过失或不可抗力。 通常每周工时为 40 小时。每周超过 40 小时或每天超过八小时的部分计为加班;包括加班在内,通常每天不得超过十小时、每周不得超过 48 小时。雇主仅可在法定框架内单方面安排每天 100 小时的民用时间制加班;超过该限额的工作需要劳动监察员(Inspecteur du Travail)批准。最初四小时的加班工资上浮 30%,其后上浮 60%。夜班为 21:00 至 05:00,工资上浮 20%。雇主须张贴排班表,并提交给国家劳动监察系统(Inspection Générale du Travail,IGT)。每周休息通常至少包括连续 24 小时,一般安排在星期日。公共假日工作由法令规定;白天工资上浮 60%,夜间上浮 100%。 年假按每月有效服务 2.5 个工作日累计,工作满一个月后可休。经认证的病假、工伤和产假不从年假中扣除。产假为分娩前六周、分娩后八周,共 14 周;多胎妊娠另加两周。雇主支付 50% 的产假补偿,国家社会保障基金(CNPS)支付其余 50%。产假后可休最长九个月的无薪假,或者每天享有一小时哺乳时间,最长九个月。产假及相关无薪假期间受到解雇保护,除非存在与怀孕无关的严重过失或外部障碍。怀孕或近期分娩的劳动者可在产后第九个月之前无须提前通知终止合同。 雇主必须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员工至少 25 人的机构必须设立健康与安全委员会。如果集体防护不足,雇主免费提供个人防护装备(PPE);须在试用期结束前安排体检,并提供年度健康检查。职业事故和职业病必须向 IGT 报告。这些保护条款中的儿童指未满 18 岁者;除学徒培训外,禁止雇用未满 16 岁者,也禁止未满 18 岁者上夜班。除非适用例外或获得 IGT 批准,禁止女性在列明行业从事夜班工作。员工至少 25 人的公司必须制定内部规章,提交 IGT 审查、交由登记处存档并张贴。 工资由双方在法律和适用集体协议范围内自由约定。同工同酬,不得因性别、出身或年龄歧视。研究中确认的当前法定最低工资为每月 550,000 GNF 的 SMIG,依据法令 D/2022/270/PRG/CNRD/SGG;依赖该数额时应核对适用的《官方公报》(Journal officiel)。半月发薪安排至少每 15 个工作日支付一次,月薪安排至少每 30 天支付一次。计件劳动者每 15 天领取预付款,交付后 15 天内结清。雇主须提供工资单,并在雇佣关系结束时立即支付拖欠工资。半月发薪的工资请求时效为 12 个月,月薪为 24 个月。工资扣押或转让限于 30%;工资请求享有优先权,半月发薪的优先期为最后六个月,月薪为最后 12 个月。 劳动者无须事先获批即可加入或成立工会,包括非正规部门劳动者;雇主不得歧视或干涉工会。工会代表资格要求:章程至少备案六个月、保持独立,并在企业层面获得至少 20% 选票,或在更广行业范围内代表 20% 劳动力。工会代表(délégué syndical)每月享有 15 小时带薪代表时间。解雇工会代表或劳动评审员须事先获得 IGT 批准;未经授权解雇且拒绝复职,可能导致支付相当于 24 个月工资的赔偿。书面集体协议须交由登记处存档;经劳动与社会法律咨询委员会(Commission Consultative du Travail et des Lois Sociales)协商后,部长可以将其扩大适用范围。国家社会对话委员会(Conseil National du Dialogue Social)提供常设三方对话机制。 劳动者有罢工权。罢工预先通知(préavis)须提交给 IGT 或劳动监察员,后者负责谈判。如果 10 个工作日后仍未达成协议,可以停工,但须遵守安全和最低服务要求。合法罢工会暂停合同,通常停发工资;不得处罚合法参与罢工的劳动者。停工封锁仅在安全原因或非法罢工并取得 IGT 意见时允许。集体争议也可以通过调解和仲裁解决。 IGT 提供咨询、监督合规、调解、调查服务,并可不事先通知进入工作场所或要求查阅记录。员工可以直接向负责劳动事务的法院提起请求,也可选择先由 IGT 调解。试用期后雇主主动终止 CDI,须基于可客观核实的个人或经济原因,且继续雇佣已不可能。个人解雇须发出听证通知;听证后有两个工作日考虑,并须在听证后至少第三天发出书面且说明理由的通知。程序违规可能导致支付三个月工资的赔偿。解雇少于 10 人时,须以说明理由的信函通知 IGT;解雇 10 人或以上时,须咨询员工代表,并至少在会议七天前提供材料;在 10 天内举行的第三次会议上,IGT 可能参与。 通知期为管理人员三个月、监督级员工两个月、执行级员工一个月。通知期内,劳动者每周享有八小时带薪求职时间。严重过失可能取消通知期和离职补偿权。有效服务至少满 12 个月者可获得离职补偿,金额按适用的部级计算方法确定。劳动者还应取得工作证明和累计年假的补偿。对解雇提出异议的时效为 24 个月。 劳动者或雇主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法院登记处口头或书面提起诉讼。地域管辖通常按企业或工作地点确定;解雇请求也可以在劳动者居住地提出。传票应在三天内发出,听证应在 10 天内安排。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同一行业的劳动者或雇主,或工会及雇主组织代表。根据现有框架,劳动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劳动诉讼免费;劳动者可能有资格申请法律援助,也可能申请立即执行。通常须在 30 天内上诉,缺席判决的异议期限为八天。 招聘可以直接进行,也可以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或私人机构。雇主须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人员。私人机构不得向求职者收费。来自 ECOWAS 以外的外国劳动者需要事先许可、书面合同、公共就业服务签证和工作许可;若 30 天内没有提出意见,该签证可能被视为默许。临时工作通常允许,单次任务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替班除外。包工(tâcheronnat)和分包受到监管。目前没有证据显示上述规则因城市或地区而异;除非主管机关或最新官方出版物规定其他规则,否则适用国家框架。
在几内亚的劳动法
几内亚劳动法规范受雇工作,包括劳动合同、工时、工资、安全、休假、员工代表、争议和解雇。主要国家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典 L/2014/072/CNT,主要适用于私营和混合部门就业、家庭工作、自由职业、学徒和实习生。公务员、常任行政部门雇员、武装部队人员以及常任或临时国家合同工适用其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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