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亚的国家体制

利比亚在形式上是独立的民主国家,暂由2011年《宪法宣言》治理,但全国并不存在持续统一行使权力的国家机关。相互竞争的机构、平行行政当局和控制权不均,影响公共服务、文件、预算、法院、参与和安全。市政当局提供地方服务;国家机构负责行政、立法、财政和安全职能,但实际管辖范围各不相同。

VivAVia 可能会出错。请核实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