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蓬的移民制度根据停留目的和时长区分不同类别。访客、旅游、私人访问、商务、外交、任务、临时工作和学习等目的,可能需要提供不同材料。临时访客停留时间最长可达三个月。视申报目的而定,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返程或续程机票、资金证明、酒店预订、商务联系证明或工作许可。签证不保证一定获准入境:边境官员仍会评估文件、来访目的、可用资金、公共秩序、安全和健康要求。 移民与证件总局(Direction Générale de la Documentation et de l’Immigration,DGDI)负责签证、入境和居留管控、居留卡及相关文件。DGDI 当前公布的电子签证信息规定,乘飞机入境须经利伯维尔的莱昂·姆巴机场(Aéroport Léon-Mba)。护照有效期应至少为六个月;申请需要提供照片,并在出发前取得所需的旅行授权收据。单次入境的一至三个月签证标价为70欧元或45,000 XAF,另加15欧元档案费;所列办理时间为预计抵达日期前72小时。一个月签证可延长两个月,两个月签证可延长一个月;三个月和六个月签证未列为可延期。通过外交部领事渠道办理通常约需15天,也可能更久。 居留身份以居留卡(carte de séjour)证明。制度列出五大类:普通居民、合同工、自雇人员、业主、靠租金收入生活者或退休人员,以及居民的家庭成员。年满16岁、合法入境并获准停留的外国人应在一个月内申请该卡。续期应在到期后一个月内申请。有记录的有效期为两年,可续期;第999/PR号法令规定的费用为50,000 XAF,之后是否调整费用尚未核实。连续离境超过六个月,可能导致持卡人失去凭该居留文件返回的权利。有些离境情形需要取得离境许可,例如 ASS、ASR 或 APSR。 申请居留卡所需材料取决于申请人的居留依据。私营部门雇员可能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工作许可、住宿证明和遣返保证金。公共合同工可能需要聘用或到岗文件。技术援助人员可能需要任务或组织证明以及到岗文件。自雇申请人可能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营业批准、行政、税务和商事法院手续、加蓬银行账户及保证金。业主、靠租金收入生活者和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房产或养老金证明。家庭申请人应提供民事身份文件。加蓬公民的配偶可能取得居留身份,但结婚不会自动取得加蓬国籍。居民的配偶以及婚生子女或获认可的子女,可能与该居民的居留身份相关联。 申请工作时,雇主须申请个人就业许可(autorisation individuelle d’emploi)。劳动合同也须提交给劳动部或经其批准。该许可与一名员工、一个职位和一家公司绑定。通常须证明没有合适的加蓬籍员工可用;申请人还可能需要具备高水平技术能力,或取得公共就业机构 ONE 出具的用工短缺证明(attestation de carence)。通常须至少刊登六周职位广告;若适用的风险评估允许较短期限,则为四周。用工短缺证明有效期为六个月。工作许可有效期为两年,可续期。已有规定的外国员工比例上限为员工总数的10%,部委可作例外处理。规定要求时,还可能必须任命一名能力相当的加蓬籍专业人员。雇主承担居留文件和遣返费用;员工不得凭该许可从事其他工作。合同终止或到期可能影响当事人的移民文件。拒绝许可时应说明理由;申请人可在15天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recours gracieux),劳动部两个月未回复则视为拒绝。 需要保护的人可以依据1998年3月5日第5/98号法律(Loi 5/98)和2003年第03/014号法令(Décret 03/014)提出申请。申请可直接提交给国家难民委员会(Commission Nationale pour les Réfugiés)常设秘书处,也可通过联合国难民署(UNHCR)、省长或地方政府机构提交。程序期间签发的收据具有临时居留许可的效力。申请免费;如需提出异议,可向上诉委员会(Commission des Recours)申诉。联合国难民署报告称,保护框架期间可获得迁徙、医疗、教育和就业方面的权利;不推回原则(non-refoulement)限制将当事人送回其可能面临相关保护危险的地方。目前尚未充分核实当地的实际做法和办理时间。 现有加蓬资料未确立独立的无限期永久居留许可。实际长期居留框架为可续期的两年居留卡;符合条件者可另行申请国籍。2026年2月26日第0004/PR号总统令(Ordonnance 0004/PR)于2026年3月25日刊登在《官方公报》第108 Bis期,取代第37/98号法律(Loi 37/98),并允许持有多重国籍。可通过婚姻或归化取得国籍。配偶通常须保持婚姻关系六年,并完成适当登记或婚姻转录。在加蓬出生的外国父母子女,连续居住至至少16岁后可申请,申请须在16至18岁之间提交。归化申请人须年满18岁、连续居住十年、具备可行的投资或对国家有益的投资、品行良好、无严重犯罪记录,并融入社会、文化、公民和环境生活。归化并非自动取得:总统在调查和国务委员会审查后通过法令作出决定。费用和部分过渡实施规则尚未核实。 若缺少许可、非法入境、逾期停留或未按要求取得居留卡,加蓬可拒绝当事人入境。出于公共秩序、健康、道德或安全原因,或根据其他合法行政理由,部长可以下令驱逐。持有居留文件的居民只能依据部长令被驱逐。不遵守驱逐令可能面临六个月至三年的监禁风险。行政申诉可提交至初级法院(Tribunal de Première Instance)行政庭或最高法院(Cour suprême)行政庭,并可提起越权撤销之诉。书面程序允许自行代理或聘请律师,也可能申请暂停执行。已审查资料未能确认所有拒绝入境或驱逐决定都自动暂停执行,因此申诉时应单独处理紧急执行问题。合法居留的外国人也依法享有对其本人、家庭和财产的保护,但除非法律明确授予,否则不享有政治权利。外国居民须备妥有效护照、停留目的、住宿、财务、民事身份和无犯罪记录材料;就业档案可能需要法语译文。2020年第027号法律(Law 027/2020)规定,国家识别号(NIP)制度也适用于外国居民,并为其提供14位识别号码。
加蓬的移民法
加蓬移民法规定外国人的入境、签证、居留、工作、保护、国籍和遣返。主要法律框架是1986年6月18日第5/86号法律(Loi 5/86)和1986年7月30日第999/PR号法令(Décret 999/PR),不过政府于2024年宣布修订签证政策。主管机构包括负责移民文件和管控的移民与证件总局(DGDI)、负责签证的外交使团、负责工作许可的劳动部,以及受理保护申请的国家难民委员会(Commission Nationale pour les Réfugié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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