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的国家体制

坦桑尼亚以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的形式组织,由坦桑尼亚大陆和桑给巴尔组成,并设有各自的宪法与行政机构。1977年《宪法》管辖联合体,桑给巴尔另有1984年《宪法》;职责依事项属于联合事务还是非联合事务而变化。国家权力涵盖国家和地方行政、公共财政、监督、公共交流、法院、警察、移民和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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