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纳哥没有单一的国家保险机构。法定社会保险和私人保险依据摩纳哥规则并行运作,部分规则通过 1963 年摩纳哥—法国协定与法国协调。摩纳哥规则未作规定的事项可能适用法国保险规则。摩纳哥政府、国务大臣、负责财政和经济事务的部,以及有管辖权的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授权保险公司。购买私人保险应选择在摩纳哥获准经营的公司、保险公司或经纪人,或获明确授权的外国保险公司。摩纳哥不是欧盟成员国,因此其他国家的许可或保单不会自动赋予在摩纳哥经营的权限。 雇员通常由摩纳哥社会保障基金(Caisses Sociales de Monaco)承保。社会保险补偿基金(Caisse de Compensation des Services Sociaux,简称 CCSS)提供疾病、产假、伤残和身故待遇。自治退休基金(Caisse Autonome des Retraites,简称 CAR)为雇员和某些非任用制公职人员提供老年保险,采用现收现付积分制,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根据第 2023 号法律,摩纳哥补充退休基金(Caisse Monégasque de Retraite Complémentaire,简称 CMRC)自 2023 年起为私营部门雇员提供强制补充养老保险,采用积分制并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工资单还包括失业保险这一社会保险分支,总缴费率为 6.40%。CCSS 缴费按申报的税前工资并在适用上限内计算。 从事经许可的手工业、工业、商业或自由职业活动的自雇人士通常加入独立工作者和医生自治基金(Caisse Autonome des Médecins, Travailleurs Indépendants,简称 CAMTI),获得疾病、事故和产假保障;并加入独立工作者退休自治基金(Caisse Autonome de Retraite des Travailleurs Indépendants,简称 CARTI),获得退休保障。CAMTI 按每个日历月收取固定金额,按季度预缴。CARTI 每月缴纳一个至四个积分对应的金额,按季度后缴。通常须在活动开始后一个月内登记,并提供 NIS 记录、家庭信息和银行资料。通常也须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申报停业。最后一个月按整月收费,不按比例折算。某些待遇可能延续三个月,但活动结束后不能自愿继续参保。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资格取决于就业、居住和跨境情况。在许多情况下,实物医疗由居住地关联基金提供,现金待遇则取决于就业地。居住在法国或意大利的人适用特定规则,包括某些摩纳哥—意大利和摩纳哥—法国情形。在摩纳哥开始工作且没有其他保障的人,可能通过 CCSS 社会援助享受最长三个月的实物医疗待遇,具体取决于适用条件。居住在摩纳哥或法国的受抚养人,在没有独立资格时可能纳入保障;某些意大利居民还适用特别规则。 法定医疗保险通常按认可报销基数报销 80%,剩余 20% 为患者自付部分(ticket modérateur)。获准豁免时可按 100% 报销。某些治疗须事先授权。非签约医生可自行定价,因此超出认可基数的金额仍可能由患者承担。补充私人保险(assurance complémentaire)可以承担部分剩余或额外费用,但不能取代法定社会保险基金。高级医疗委员会(Commission Médicale Supérieure,简称 CMS)为符合特定条件者提供补充医疗安排:摩纳哥籍人士或已在摩纳哥规律、稳定居住至少五年的外国居民,没有摩纳哥或外国社会保险、未获得国家医疗援助,且一年内至少被三家私人保险公司拒保。CMS 保障以社会保障办公室(Office de protection sociale)为基础,将患者自付额限制在认可报销基数的 20%,须按月缴费,且每次最长批准一年。身份变更须在 30 天内报告。 摩纳哥的私人个人保险可涵盖医疗、事故、寿险、伤残、身故、产假和借款人风险。雇主须向私人保险公司投保工伤保险。雇主须将工伤事故报告给公共安全局(Direction de la Sûreté Publique)和工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负责医疗费用和由此产生的误工补偿。私人保单还可涵盖责任、住房、车辆和贷款。保单应写明投保人、保险利益、承保风险、除外责任、期限、地域、保险金额、保费、条件、免赔额和取消规则。保费取决于市场和风险;摩纳哥不为私人保险产品设定统一的国家保费。 某些责任保险为强制险。自住或非自住的住宅所有人须在摩纳哥获授权的公司投保民事责任保险。公寓业主协会(syndicat de copropriétaires)须投保民事责任保险和重大损害保险。经审查的摩纳哥规则未规定除这些特定义务以外的一般强制住宅建筑险或家庭财物险。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至少须投保法律规定的第三方责任险。除非合同或其他具体要求另有规定,综合险仍属自愿保险。适用的最低保障、除外责任、证明要求和处罚依照《条例—法律》第 666 号和第 2.617 号敕令的现行版本。 依第 609 号法律,保险合同可能须缴纳摩纳哥保险合同特别税。参考税率约为:一般风险和航运 4%、火灾 25%、仅与持续工业、商业或手工业活动有关的风险 7%、火灾营业中断保险及包括陆路运输在内的其他类别 7%。寿险和年金保险免税。满足法定条件的某些自愿或团体医疗保险安排也可能免税,位于摩纳哥境外的风险可能免税。这些保险税与社会保险缴费和私人保费分别计算。 向 CCSS 或 CAMTI 索赔通常须提交医疗报销单(feuille de soins)或其他证明文件,并可通过个人专区(Espace personnel)查询。第三方造成的事故须在 15 天内书面告知基金,并提供完整信息和证据。基金之后可通过第三方追偿(recours contre tiers)向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追偿。工伤须直接报告给雇主和工伤保险公司。私人保险索赔须依保单要求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保存证据、遵守期限并采取合理措施限制进一步损害。经审查的摩纳哥资料未显示存在一般保险申诉专员。遗忘权与调解委员会(Commission du droit à l’oubli et de la médiation)为受监管的借款人保险事项提供特定调解渠道。 第 1.561/2024 号法律规范涉及健康风险增加的某些借款人保险情形。在法定条件适用时,保险公司不得针对同一医疗状况同时加收保费并排除此项保障。遗忘权和参考表可免除某些健康信息披露或检查。法定门槛包括:金额至少 17,000 欧元、最长四年且借款人未满 50 岁的消费贷款;金额至少 200,000 欧元且借款人未满 60 岁的房产或职业贷款;以及符合条件的贷款房屋保险,贷款至少 420,000 欧元且借款人最终年龄不超过 71 岁。个人投诉和调解由遗忘权与调解委员会处理。 变更或终止私人保险取决于保单、适用的保险法和合同通知期限。被保险风险发生变化时须申报,虚假或隐瞒信息可能影响保障或合同。就业、自雇身份、居住地或其他社会保险制度变更,可能改变负责基金和可享待遇。自雇活动的社会保险终止通常须在一个月内申报,暂时延续待遇并不代表原制度会无限期继续。投保人应比较实际除外责任、免赔额、地域、限额和取消程序,而不能只看产品名称。
摩纳哥的保险
摩纳哥的保险包括法定社会保险,以及针对医疗、收入、财产、责任和车辆的私人保险。雇员和自雇人士通常分别加入不同的摩纳哥社会保障基金计划;法定待遇未覆盖的风险则可由私人保单补充。摩纳哥与法国协调部分保险监管规则,但不是欧盟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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