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纳达的劳动合同可为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或特定任务合同。若正常永久业务职能以固定期限合同或任务合同聘用,可能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雇主须在工作开始后一个月内提供书面雇佣信息,包括双方、开始日期、薪酬或计算方式、支付间隔、职责、正常工时、终止条款和纪律规则。每周工作少于16小时、持续不足12周的固定期限或任务工作、直系亲属雇佣,或有同等集体协议保障的情形,不以同样方式适用此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非熟练工作试用期最长一个月,其他工作最长三个月;试用期内任一方可不经通知终止雇佣。 16岁以下儿童一般不得工作。有限例外适用于假期工作,以及经公共机构批准的技术学校或工作经验安排。船舶不得雇用未满16岁者。雇主必须为未满18岁的员工保留登记册;船上未满18岁员工须有医疗证明;未满18岁者不得在21:00至06:00工作。 工时限制取决于行业。农业、建筑和工业工作一般每周最多40小时,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文职、商店和餐饮工作一般每周最多44小时,文职和商店工作可安排在周一至周六。家政和安保工作每周可达60小时。连续工作超过六天的劳动者至少休息24小时。一般每日上限为八小时;家政工作为十小时,其中包含两小时用餐或休息时间;安保或轮班工作为12小时。连续工作超过五小时须至少有一小时用餐间隔。经协商并书面通知劳工专员后,可缩短为至少30分钟。加班须经同意,工资至少为正常费率的1.5倍;周日和公共假日工作至少按正常费率的两倍支付。 按小时、天、周、件或任务计薪的工资至少每两周支付一次。按月或按年计薪的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临时工每日领取工资,或按约定的每周、每两周或每月间隔领取。雇主每次付款都须提供逐项列明的工资单。扣款受到限制:相关规则不允许罚款、因疏忽工作或财产损失扣款,以及收取求职费用。最终工资须在雇佣结束后七日内支付。 SRO 42《2023年最低工资令》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取代 SRO 30/2011。工资以东加勒比元计算,包括:服装机械技师每天 EC$100、裁剪工 EC$85、操作员 EC$70、清洁工 EC$60;文职或行政助理、收银员或接待员每月 EC$1,200;安保工作每小时 EC$9.25;家政和农业工作每天 EC$60;卫生工作每天 EC$108;幼儿工作者2024年每月 EC$1,200、2025年每月 EC$1,400;老年护理人员每月 EC$1,400;面包房烤炉工或面包师每周 EC$375,糕点工作 EC$350,包装工 EC$300;助手或勤杂工每月 EC$1,400;媒体记者或播音员每周 EC$375;呼叫中心工作每小时 EC$8.50。酒店餐饮费率包括:厨师或调酒师每小时 EC$9.50,助理 EC$8.60,服务员 EC$9.25,服务员助理或行李员 EC$8.50。建筑业按等级规定费率:木工、细木工、油漆工、水管工、电工和钢筋弯制工适用指定日薪等级;劳动者每天 EC$60,助手每天 EC$65。运输业车辆司机日薪按车型为 EC$80至 EC$110;巴士司机每天 EC$80,售票员每天 EC$60。少付工资的雇主构成违法。首次定罪最高可罚 EC$5,000,再犯最高 EC$10,000;法院可责令补付工资差额,并在适用时支付利息。雇主承担证明已付款的责任,并须张贴工资公告。工资咨询委员会至少每三年审查一次最低工资。 带薪年假一般为首个符合条件年份两周,此后每年三周。日薪或时薪劳动者每工作15天或120小时可享有一天带薪工作日。雇佣结束时,未使用的累计年假须折算支付。连续服务至少12个月后可享带薪病假,并须提供医疗证明;正常工资扣除国家保险计划福利。每年最多可有五次无需证明的病假。患病超过两个月后,雇主可安排医疗复查。家庭责任假可与雇主协商,拒绝不得不合理。 产假为三个月。带薪资格一般要求连续就业18个月,或在此前18个月内有105天日薪工作。月薪劳动者的产假工资至少为两个月工资的40%;周薪或双周薪劳动者至少为四个双周工资的40%;日薪劳动者按适用日薪公式计算。未达到带薪条件的劳动者可享三个月无薪产假。首次享有带薪产假后,通常每两年最多享有一次,含首次在内最多三次。产假另计,不抵年假。因怀孕解雇员工属于违法;雇主承担举证责任,可能被罚款最高 EC$5,000、监禁最长一年并须复职。 《工厂法》规定了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权力。劳工部检查员可进入工作场所,检查工作、工资、工时和事故记录。劳动者可离开其合理认为存在紧迫且严重危险的情境,且不得因此遭报复。格林纳达职业安全政策提及国际劳工组织第155号公约,但研究中没有证据证明新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已生效。卡里亚库和小马提尼克岛仍适用国家制度;政策将改善地理服务可及性列为优先事项。 劳动者和雇主可登记组织、加入协会、成立联合会并加入国际组织。反工会歧视、威胁、利诱或限制均无效。获得多数支持的工会可申请成为唯一谈判代理;谈判单位由劳工专员确定。提出申请后,部长可下令投票;投票申请期限为14个工作日,投票后七个工作日内须认证或拒绝。获认证工会拥有排他谈判权,雇主须诚信谈判;集体协议须交劳工专员存档。罢工和停工受《劳资关系法》约束。合法罢工者在行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到,可返岗,除非其职位已撤销。 个人法定违规可向劳工专员投诉,由其提起诉讼;也可向法院求助。地方法院审理《就业法》事项不收立案费。不公平解雇投诉一般须在三个月内提交劳工专员。程序可从劳工专员继续至部长,再到仲裁庭。雇主须证明解雇理由及其公平合理。救济可包括复职、重新聘用或补偿。服务不足两年的最低补偿为每年两周工资;服务超过两年的最低补偿为每年一个月工资。劳资争议通常先由劳工专员调解、再由部长斡旋,最后提交仲裁庭。劳工部的调解或斡旋目标为3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服务争议采用强制部长及仲裁庭程序;案件待决期间最多60个工作日不得采取工业行动,并可延长28天。适用裁决可能具有终局和约束力,可予公布,并通过高等法院或民事诉讼执行。 试用期后,雇主通知期限为:服务不足一个月,一个工作日;一个月至不足三个月,一周;三个月至不足一年,两周;一至不足五年,一个月;五年及以上,两个月。员工服务超过三个月后通常须提前两周通知;超过一年后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可支付代通知金,严重不当行为可即时解雇。正当理由包括能力、行为、运营需要、合同条款和纪律规则。不得因受保护特征、怀孕、因疾病或受伤缺勤、拒绝不安全工作、合法工业行动、提出投诉或启动程序而解雇。法律承认变相解雇;员工要求时雇主须提供终止雇佣证明。雇主主动终止雇佣后,连续服务至少一年且不适用酬金时,一般须支付终止津贴,金额至少为每年一周工资。例外包括公平地因行为解雇、拒绝同等重新就业、特定合伙解散情形,以及达到60岁或退休年龄。破产时,优先债权包括最近26周的工资和加班费、最近两年的假日工资、最近12个月的其他带薪缺勤费用和终止雇佣索赔。 在私营部门工作的外国公民通常须在开始工作前持有有效工作许可。部长有权酌情批准或拒绝。许可通常有效一年,注明雇主、个人和职业,且不可转让。雇主可能有本地招聘广告和培训义务。东加勒比国家组织议定书涵盖的公民可能依适用指南免工作许可;加共体技能证书是另一条可能途径。移民授权和就业权利相互关联,但属于不同事项。 劳工部和劳工专员是主要本地服务窗口。劳工部位于坦廷圣乔治的部长综合大楼三楼,地址为 Sir Eric M. Gairy Botanical Gardens;公布的电话为473-440-2532和473-435-4416。咨询、检查或投诉服务没有公布用户费用。2026年宣布并进入最终定稿阶段的《劳工法典》改革尚无证据显示已生效,因此目前有证据支持的框架仍是现行法律和命令。
格林纳达劳动法
格林纳达劳动法规范劳动合同、工时、工资、休假、工作场所安全、代表权、争议和终止雇佣。主要框架包括《1999年就业法》《1999年劳资关系法》《工厂法》和《2023年最低工资令》。劳工部、劳工专员、仲裁庭和高等法院构成主要执法和争议处理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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