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应明确列出各方身份以及允许披露信息的目的。机密信息可以按类别、通过附件或以明确的标记系统界定。通常应将普遍知晓的信息、一方已经合法持有的信息或独立开发的信息另行处理。信息的使用、复制、披露,以及员工或受聘专业人士的访问权限,应限制在必要范围内。对于商业伙伴,应明确能否向关联方、顾问或分包商共享信息。在创始团队内部,共同创始人、员工和自由职业者在首次接触信息前,都需要承担明确的义务。保密期限应与相关专有技术的价值及预计保密期限相符。对于讨论、合同或工作关系结束后的资料返还、删除,以及允许保留的存档副本,也应作出规定。对于涉及国际因素的合同,各方应审慎选择适用法律、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争议解决程序。如果签署协议时公司尚未成立,则必须明确规定最初代表签约的人,以及成立后的公司如何承接该协议。
在格鲁吉亚创业前的合同性专有技术保护
保密协议要求商业伙伴或创始团队成员仅为指定目的使用特定专有技术,未经授权不得披露。在格鲁吉亚创业前,应在披露机密技术或商业信息之前签署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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