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注册性审查涵盖多项绝对驳回理由。特别是,标志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公认的道德原则,也不得就所申请商品和服务的特征、质量或地理来源误导公众。未经必要授权,不得采用国家徽章、官方标志及其他受保护的公共标志。对于三维商标,如果形状完全由商品本身的性质、技术功能或商品的实质价值决定,则该形状不予保护。标志还必须能够清晰呈现,以便明确识别申请保护的对象及其范围。审查应涵盖文字元素、图形元素、颜色、形状及其整体组合。即使添加图形元素,只要有问题的含义或未经授权使用的标志仍占主导地位,也不会自动消除排除情形。萨克专利局会在申请过程中审查这些理由。与某些因缺乏显著性而产生的情形不同,基于欺骗性、公共秩序或技术所决定形状的排除情形,不能仅凭长期使用来克服。
在格鲁吉亚创业前审查商标的其他排除情形
在格鲁吉亚提交商标申请前,不仅需要检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还必须确认该标志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排除情形。具有误导性、违反公序良俗,或不当使用国家和公共标志的商标,可能会被萨克专利局拒绝注册。
VivAVia 可能会出错。请核实重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