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注册性应结合拟申请该标志所指定的商品和服务进行评估。臆造词和不常见的词语组合,通常比直接描述性标示具有更强的显著性。对于相关商品或服务而言,通用名称、惯常的宣传用语,以及纯粹描述商品或服务的种类、质量、来源或用途的标示,可能不适合作为商标。对于文字商标,应一并考察其格鲁吉亚语含义、拉丁字母拼写形式以及可识别的音译形式。图形元素也不会自动使事实性描述词语作为文字元素整体获得保护。如果标志会误导公众,或与公共秩序、普遍接受的道德准则相冲突,也可能被排除在外。没有法律依据时,商标不得包含国家徽记、官方标志及其他受到特别保护的公共标志。申请前应协调拟申请的标志版本与商品和服务清单。萨克专利局会依据适用的格鲁吉亚保护要求审查申请。对可注册性的肯定评估不能取代对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权利的检索。
在格鲁吉亚创业前评估商标的可注册性
如果商标能够识别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并将其与他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排除情形,就可以在格鲁吉亚注册。因此,评估范围包括显著性、描述性含义、可能造成的误导,以及其他绝对驳回理由。
VivAVia 可能会出错。请核实重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