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拥有公共、私营和网络媒体。2016-029号《媒介传播法》在全国适用于印刷媒体、视听服务、互联网、广告和电影。2020-006号法律修订了相关框架,并强化了马达加斯加记者协会(Ordre des Journalistes de Madagascar,简称 OJM)的机构作用。报刊或网络媒体公司通常由编辑或出版负责人运营,并由其对已发布内容承担明确责任。 宪法第10条和第11条保障言论、传播、信息和新闻自由。法律框架没有规定普遍的事先审查,但也保护他人权利,并提及公共秩序、国家尊严和国家安全。因此,记者和媒体机构需要区分公共利益报道与非法损害隐私、尊严或其他受保护利益的内容。《媒介传播法》规定了法律制裁;源头保护、编辑责任和法律责任则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分别评估。 通信与文化部(Ministère de la Communication et de la Culture)负责公共媒体政策。国家媒介传播监管局(Autorité Nationale de Régulation de la Communication Médiatisée,简称 ANRCM)是法定的媒介传播监管机构,原定处理视听服务招标和许可等正式程序。现有证据无法证明 ANRCM 当前正在充分独立、有效地执法。电信监管局(ARTEC)负责电信基础设施、接入和消费者事务,包括移动与互联网服务。其消费者热线是600。马达加斯加广播电视台(ORTM)是公共广播电视机构,根据《媒介传播法》和适用广播框架负有公共服务、中立、多元和信息传播义务。OJM 则代表新闻行业自律这一方面。 广播通常是最容易接触到的传统媒体。电视覆盖的家庭较少,报纸阅读也有限。2018年 MICS 调查记录显示,女性和男性的广播覆盖率均不到50%,电视覆盖率不到25%,报纸阅读率约为10%。同一调查显示,52%的家庭拥有或能够使用手机,5%的家庭能够使用电脑,约10%的家庭可以在家上网。这些数据年代较早。ARTEC 指标报告显示,2023年移动通信普及率为79.47%、互联网普及率为32.57%;2024年,3G 人口覆盖率为98%,4G 覆盖率为80%。这些数据衡量的是不同方面的接入情况,不应视为可以互换的指标。 数字媒体和流媒体主要通过移动数据、商业服务和全球平台使用。现有研究未能确认一种完整独立的本地流媒体类别,也未能确认全国性的公共流媒体目录。用户通常需要兼容设备、SIM卡、电力,以及数据或付费电视套餐。价格和服务质量取决于提供商和所在地。网络、电力和设备接入方面可能存在地区差异,但现有研究未量化这些差异。普通媒体使用没有经过核实的统一全国用户费用、标准资费或全国性截止日期。 社交媒体属于网络媒介传播的一部分,并非独立的本地监管体系。相关风险包括虚假信息、网络犯罪、监控和网络暴力。2014-006号法律涉及网络犯罪,2014-038号法律涉及个人数据。这些法律并不意味着每项网络纠纷都属于媒体监管事项;适用规则取决于行为、内容、受影响的权利和负责机构。 儿童和青年在人口中占很大比例:2018年 MICS 数据记录显示,18岁以下人口约占50%。网络安全问题包括剥削、性侵害、欺凌和有害内容。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防止虐待和忽视儿童协会(ECPAT)2021年的一项研究覆盖六个城市及1,500多名9至17岁儿童,发现78%的参与者使用互联网;其中58%每周使用互联网超过五次,82%每次上网超过两小时。这些结果描述的是研究样本,不能视为全国普遍发生率。学校、家长、政府儿童保护服务、非政府组织和电信项目都参与保护工作。青年参与也采用过项目形式,例如2007年至2020年开展的“少年记者俱乐部”(Junior Reporters Clubs),以及2011年启动的 One Minute Junior;这些项目通过合作电台培训青年制作广播节目和面向青少年的报道。 开办广播或电视服务需要经过正式申请或招标程序,并满足许可和频率要求。确切办理时间和标准费用尚未核实。普通用户通常自行承担设备、电力、SIM卡、数据套餐、付费电视或流媒体订阅等费用。2026年,通信部、议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正在开展改革工作,涉及《媒介传播法》、网络犯罪规则、公共信息获取和监管独立性。公共信息获取法案草案已由部长理事会通过,目前由议会委员会审查;在正式颁布前,不应将改革内容视为现行法律。
马达加斯加的媒体
马达加斯加的媒体包括印刷品、广播、电视、网络新闻、社交媒体、广告和电影。宪法保障言论、传播、信息和新闻自由,媒体法则规定了准确性、隐私、人的尊严和公共利益方面的义务。广播仍是使用最广泛的传统媒体,但各种媒体的使用都取决于设备、电力、移动网络覆盖和数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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