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第17号法律》,能够工作、愿意工作、正在求职且没有工作的叙利亚国民,可在居住地主管公共就业办公室登记。申请人须提供年龄、职业、资历和以往工作等信息。登记免费,办公室应在申请当天签发登记证明。法律要求在叙利亚就业须登记,但各地落实和可及性并不一致。法律规定14个省均设公共就业办公室,实际服务取决于当地能力和安全条件。公共办公室不得收取就业安置费或佣金。也可使用私营就业办公室,但须遵守其准入规定及适用法律框架;全国范围内的费用和服务质量没有可靠统一资料,也不保证能获职位。社会事务和劳动部(MOSAL)负责监督公共就业系统,并通过地区局运作。社会保险总机构(GOSI)管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金和工伤保障。《2014年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一种法定失业保险模式,由雇主缴纳工资总额的0.5%、劳动者缴纳1%,并要求至少缴费36次,其中至少一次为失业保险缴费。但这项法律设计并不能证明目前确实有可获得的失业金:截至2026年,没有资料可靠地记录正在运作的失业福利、通用发放时间表、福利金额或仅因失业即可获得的普遍权利。求职可使用公共就业办公室、私营办公室、2025年重新启用的 سوق العمل 劳动力市场平台、社区中心和合作伙伴转介。直接联系雇主、非正式人脉、日薪或季节性工作和自雇也很常见,但这些途径可能不稳定且保障有限。正在制定的国家战略旨在加强公共和私营就业办公室、咨询、转介和职业指导。平台服务覆盖和数字登记情况须在当地核实,因为各省可用性不同。人道援助与国家失业保险相互独立。联合国难民署及合作伙伴可能根据脆弱程度、资金和项目规定,为难民、寻求庇护者及其他符合资格群体提供现金援助、社区中心服务或转介。部分返乡家庭可能获得一次性600美元款项,但须个别优先排序,不以失业本身为依据,也并非所有返乡者均可获得。联合国难民署服务免费。生计项目可能结合创业培训、获批商业计划和现金或实物启动资金;部分参与者可能被转介至第一小额金融银行或 Al-Wataniya 小额金融银行。公共工程项目截至2026年4月仍处于设计和研讨阶段,没有因此产生普遍权利或固定启动日期。《2010年第17号法律》不适用于所有劳动者。排除范围包括公务员、受《农业关系法》涵盖的劳动者、为雇主工作的家庭成员、家政工、慈善组织员工、临时工,以及每日工作不超过两小时的兼职人员。因此,不能假定所有劳动者都能通过同一系统登记失业或获得支持。现有调查显示失业严重,非正规或不稳定工作普遍,但这些数字不能直接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联合国难民署2026年在全部14个省调查7,120户家庭,发现约30%失业;国际劳工组织对阿勒颇、霍姆斯、德拉和大马士革农村地区5,335名受访者进行的返乡者评估发现,超过80%失业。这些样本不能确定单一的全国失业率。使用国际劳工组织估计的世界银行模型将2025年总失业率估为13.6%,同样不能决定个人是否有资格获得支持。
在叙利亚失业
在叙利亚,失业指有工作能力、愿意工作、积极求职但目前没有工作。叙利亚设有公共和私营就业办公室,但没有可靠记录表明全国普遍发放失业金。登记、就业安置和支持的可及性因省份、文件、安全状况和现有项目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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