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在形式上属于王室,由总督和公职人员行使。国王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总督。总理是众议院成员,并很可能获得众议院多数支持。内阁由总理和各部长组成,并对议会集体负责。总检察长担任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公诉主任负责刑事检控。 议会由国王(由总督代表)、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有13名成员:7名根据总理建议任命,3名根据反对党领袖建议任命,另3名由总理在协商后建议任命。众议院有15名选区民选成员和一名议长。议会任期最长为5年。法案须经参议院和众议院审议,通过后取得御准并刊登于《政府公报》(Gazette),随后成为公共法律体系的一部分。 格林纳达有三个岛屿,各自的行政安排有所不同。主岛正式划分为圣安德鲁、圣大卫、圣乔治、圣约翰、圣马克和圣帕特里克六个教区。卡里亚库岛和小马提尼克岛根据《卡里亚库与小马提尼克县议会法》(Carriacou and Petit Martinique County Council Act)组成一个独立的县。卡里亚库与小马提尼克县议会在当地行使地方政府职权,法律规定了其分区;小马提尼克分区机构(Petite Martinique Zonal Agency)履行当地职能。负责该地区的是卡里亚库与小马提尼克事务及地方政府部(Ministry of Carriacou and Petite Martinique Affairs and Local Government)。《区议会法》(District Councils Act)提供法律框架,但现有证据未能确认全国普遍设有一个具有与该县安排同等自治权的市政层级。 东加勒比最高法院通过高等法院和巡回上诉法院,为格林纳达提供相当于国家高级司法机构的职能。格林纳达另设高等法院登记处和治安法院。司法和法律事务委员会(Judicial and Legal Services Commission)就相关司法及法律任命提供建议。政府部门在部长领导下运作,常任秘书监督部门行政工作。内阁办公室协调内阁事务、记录会议纪要和决定,并支持政府运作。 公共行政体系包括公共行政部、公务员委员会、国内税务局、海关与消费税局、总会计师办公室、政府印刷局、政府信息服务部、公共采购办公室、金融情报单位以及数字与信息通信技术司。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为 gov.gd。国内税务局负责税务管理;海关与消费税局负责进出口申报。公共服务、费用和办理时间取决于主管部委、法律和具体服务。财政年度通常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财政部依据《公共财政管理法》管理公共财政。2026年预算估算列明:总收入13.215亿东加勒比元(EC$),赠款3,760万EC$,总支出16.689亿EC$,税收收入10.374亿EC$,包括赠款在内的总体余额为负3.098亿EC$。格林纳达使用东加勒比元(XCD)。东加勒比中央银行是货币主管机构,汇率固定为1美元兑2.70 XCD。公共采购由公共采购办公室负责,资金可能来自国内和外部来源。 审计长是宪法规定的公职人员,负责审计公共账目、政府官员和主管机构、法院以及议会书记员。审计长向议会报告;众议院公共账目委员会审查审计报告和账目。廉政委员会依据《公职廉政法》(Integrity in Public Life Act)管理公职人员申报及相关合规事务。申诉专员调查行政失当投诉,并可进行调解或提出建议;但一般不裁决私人纠纷、法院诉讼、某些安全或犯罪事项、外交事务,或总督及公务员委员会的人事决定。 言论自由包括接收观点和信息的权利,但受宪法限制。政府信息服务部负责传达政府项目;《政府公报》刊载法律和官方通知。现有证据未能确认存在独立且普遍适用的信息自由制度。国内安全主要由《警察法》规定的格林纳达皇家警察部队负责。海岸警卫队执行海上及紧急事务;格林纳达通过东加勒比地区安全系统开展合作;陛下监狱署提供矫正服务。国家灾害管理局(NaDMA)及相关灾害管理机构协调应急响应。现有证据未能确认设有独立军事机构。
格林纳达的国家机构
格林纳达是一个覆盖格林纳达岛、卡里亚库岛和小马提尼克岛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和议会制政府。国王是国家元首,由总督代表;民选代表和部长负责议会政府与公共行政。国家机构负责立法、法院、公共服务、公共财政、监督和国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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