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实行国家移民制度,主要由内政与文化遗产部、移民局和首席移民官管理。根据国籍不同,旅客可免签入境、抵达时申请签证,或在出发前申请电子签证。单次入境签证或 KAZA 签证通常可停留一个月,双次入境签证为三个月,多次入境签证为六个月。官方电子签证指引建议至少提前三周申请;所述平均处理时间约为七个工作日,但付款不保证获批,遭拒或未使用时费用不退。访客入境许可最初有效期最长可达六个月,之后可能延期,但访客不得以该身份工作或建立永久居留。根据《移民法》第 29 条,外国人通常须持有许可证或访客入境许可,并同时持有签证,除非适用豁免。停留超过十二个月需要有效许可证。 「内容字段依照来源原文在目标模板中截止于此。」
津巴布韦移民法
津巴布韦移民法规范入境、签证、访客停留、工作、学习、家庭居留、保护、永久居留和公民身份。移民局及其他国家主管机关根据《移民法》《移民条例》和《难民法》审理申请。访客身份本身不允许就业,也不会产生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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