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的国家体制

蒙古国是依据1992年宪法治理的单一制共和国。国家权力通过国家大呼拉尔、总统、政府、法院和宪法监督机构行使,并由艾马克、苏木、区、巴格和呼罗等行政机关协同运作。该制度保障言论、信息、结社、财产和请愿等权利,同时规定守法、纳税和保卫国家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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