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耳他的政治

马耳他的政治涵盖公共权力如何组织,以及人们如何选举代表或直接决定具体问题。马耳他是一个议会制共和国,《宪法》、议会、政府、总统和法院共同分配公共权力。全国选举、欧洲议会选举和地方选举,以及公投,将公共机构与选民的决定联系起来。

国家

马耳他是一个依据《马耳他宪法》治理的议会制代议民主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总理领导政府,议会制定法律,法院行使司法权。基本权利、法治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的问责关系,共同塑造马耳他各地的公共权力。

选举

马耳他举行众议院大选、欧洲议会选举、地方委员会选举和公民投票。大选、欧洲选举和地方选举使用单记可让渡投票制(STV);公民投票则投一票选择赞成或反对。不同选举的资格、登记、投票文件和计票规则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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